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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医院激战(二) (第1/2页)

汪尊尼是个自私自利的疯子,视人命如草芥,他的手下也大多戾气十足,反倒是这疯狗始终坚持盗亦有道。

其实疯狗同样杀人如麻,不过他行事有自己的底线,对敌人可以心狠手辣,却绝不会伤害无辜之人。在原剧情中,就是因为尊尼肆意杀戮医院中的无辜病患,使得疯狗愤而与他分道扬镳,最终被尊尼无情杀死。

平心而论,叶枫并不想杀死这样一个人。

只可惜,哪怕疯狗行事再有原则,他做的也是杀人越货的勾当,而且这个人性格执拗,有仇必报,如果这时放他一条生路,袁浩云和阿浪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必然要遭受他无止无休的报复。

所以……

“我送你一程吧!”

叶枫身子如弹簧般弹起,举枪快速瞄准,5冲锋枪喷射出一连串的弹雨。

在强横的火力倾斜之下,疯狗不得不暂避其峰。

忽然,一颗黑乎乎的东西,从金属仪器的后面飞了出来。

“擦,手雷!”

叶枫微微一吓,想也不想,身子飞退出门的同时,一张纸牌闪电般飞了出去,将刚刚爬升至半空的手雷拦截了下来。

轰!

手雷炸开,碎片四溅,如雨零落,将凌乱的病房打的乱七八糟,疯狗虽然躲得严实,身上依旧被割开了几道血口。

“……高手!”

疯狗浑身鲜血淋漓,面上却毫无惧色,只是更显冷酷三分,把手枪收回枪套,随即将挂在背后的卡宾枪端了起来,然后猛地站起身来扣动扳机,一发枪榴弹喷射而出,轰在病房的门上,顿时将房门炸的飞了出去,满屋残存的玻璃也被气浪尽数震碎。

这个时候,凌乱的枪声,手雷爆炸声,还有人们惊恐的叫声,从窗外汹涌而来。

“凤凰,什么情况?”叶枫一惊。

凤凰:“尊尼集团正与警方交火。”

叶枫皱眉道:“医院人员的撤离情况如何了?”

凤凰:“绝大部分病患与医护人员已经撤离,现在只剩小部分婴儿并未撤完,部分t在程思林警官的指挥下,从窗口将最后的十几个婴儿带至楼下。”

“失去了遍布医院的监控,尊尼集团的行动肯定不顺利,不过还是得去扰乱一下他们的视线才行……”

耳中听着猛烈的枪声,叶枫将5收回背囊,再把沙鹰取了出来。

rik是射击手,平时接触的枪械仅限手枪,而冲锋枪、突击步枪等长管枪械的用法跟手枪有很大区别。

叶枫得到了rik的枪术能力,最精通的自然也是手枪,对于军用枪械的使用,却是得自阿酷这个出身黑道的赌王。

若是面对复数以上的敌人,需要借助军用枪械的重火力强行压制,不过如今面前的敌人仅剩疯狗一人,还是用手枪更方便一些。

“凤凰,能看到疯狗的位置么?”

凤凰:“这里的监视器被流弹打坏了,无法侦测到疯狗的具体位置。”

“唔……”

叶枫沉吟一下,摘下一枚手雷,顺着尘土飞扬的房门扔了进去。

轰!

几乎在手雷炸开的下一秒,他猛地一矮身,双臂用力,抓起地上的一具尸体,仿佛掷篮球一样,顺着破碎的窗口扔进了房内。

一阵猛烈的枪声紧接着响了起来。

显然,疯狗并未被那枚手雷炸死。

而且,疯狗似乎有所防备,虽然对着尸体连开几枪,可是暴露的面积很小,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以叶枫的枪法也没有百分百命中的把握。

“不愧是心狠手辣的杀手!”

叶枫心中暗赞,抬手几枪,把疯狗逼的缩回头去,同时又是一枚手雷扔了过去。

疯狗吃了一惊,虽然知道冒头危险,可还是不得不冒出头,将身子一纵,向着几米外的墙壁移动过去。

叶枫屏气凝神,手枪早已瞄准,一见有人影闪出,随即扣动了扳机。

砰砰!

两颗子弹准确的击中了疯狗的胸口,“噗噗”两声闷响后,褐色的鲜血在空中漫天飞舞,又被手雷爆炸的气浪掀翻了出去。

叶枫警惕的靠近过去,赫然发现他已经咽了气。

他叹了口气,转身正要离开,忽然瞄到疯狗的腰带上,别着一把特大号左轮枪,不禁后背多出一丝冷意。

史密斯威森500转轮手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

此枪为英寸口径,即毫米,发射.50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由于子弹太大,一般的转轮手枪弹膛能装六发弹,而500只能装下五发。而且,500所发射的子弹动能是“沙漠之鹰”的两倍,已经达到了大威力步枪弹的动能,可以在15米之内打穿坦克装甲的钢板,杀伤威力完全可以用吓人来形容,称为“手炮”都不过分。

不过,500手枪一般并非用于军事用途,而是用于狩猎大型猎物,甚至能一枪打死一头非洲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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