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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萧宵终于恋爱了!

纵然知道这一场短暂的欢爱必然是让她痛悔一生的穿肠毒,但若错过,她必定更加悔痛。 萧宵从前也谈过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学生时代的恋爱令人好奇又甜蜜,就像水蜜桃,甜美芬芳却也能眨眼腐坏在炎炎夏日里。 而蒋天生对她的喜爱与在意,内敛而沉默,像是海面上露出背鳍的巨鲸,深情掩藏在深湛的海水之下。 经过前两天轰轰烈烈的“黑丨帮大佬的落跑小甜妻”事件,萧宵已经成功在洪兴大舞台位出道!风头直逼新晋铜锣湾话事人——靓仔南!她觉得蒋天生这是不给她继续在香港笑着活下去的机会了。 这国,必须要出!萧宵捏紧了拳头想。 虽然说是一场“短暂的恋爱”,但是表面上和之前“白吃白喝白嫖绩点”的日子并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只是萧宵清楚地知道,这场虚无的感情会在半个月后准时画上句号,所以她心里少了许多犹豫与猜疑。既然知道了两人可以干干净净从中抽身,她甚至开始纵由心中贪恋牵引着她去亲近蒋天生。 对结局的了然让她再也没了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地去享受这场短暂的恋爱。最主要的是可以随时随地和蒋天生对呛,自由自在地对他说土味情话,丝毫不用担心会被打零分。 萧宵已经彻底放飞自我了。 午后慵懒的阳光里,萧宵捧着杜拉斯的《情人》,披散着长发倒着躺在办公室的沙发里,修长纤瘦的腿高高搁在沙发靠背上。身上的裙子因为地心引力而滑落到大腿,露出大片细腻洁白的肌肤。 蒋天生伏案工作,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抬头了。萧宵的眼神从他身上扫过,假装惊奇地出声问他:“蒋先生,你有闻到什么焦味吗?” “焦味?”蒋天生头也不抬,只是疑惑地轻轻嗅了嗅,“没有啊。” “哎呀!”萧宵盈盈娇嗔,拿本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眼波暗勾,欲语还羞,“是人家的心在为你烧啦。” 蒋天生听得一愣,终于从如烟如海的件堆里抬头看她。 只一眼,胸中仿佛有团火炸开,烧得他五脏肺腑都燥热难耐起来。他不着痕迹地将目光从那双勾人的双眼上移开,却在看见那双懒散晃动的修长美腿时呼吸一窒。他有些烦躁地移了移坐姿,声音低哑,出口的却是冷硬的威胁:“再打扰我工作就把你丢出去。” “嘁。”萧宵拉了拉裙子,企图盖住膝盖,但是该死的裙子实在是滑,又顺着肌肤滑落。萧宵索性不管了,向索求拥抱的小女孩一样张开双臂,开始故意摆烂,“来啊,快来把我丢出去啊。” 蒋天生看了她一眼,没理。 萧宵见他不肯抬头,只好悻悻然收起了手臂。她蹬了蹬腿,将自己从沙发里挪出来一些,好让蒋天生整个人都能完完整整出现在她视野里。萧宵笑嘻嘻地盯着他:“你工作无不无聊,要不我给你念首诗吧。” 她立刻清了清嗓,仿佛吟诵十四行诗一样感情饱满而刻意:“啊——我的爱人,你温暖的胸膛是塞纳河畔的春水,陪我在寂寞的午夜安睡,啊——我的月亮,你坚实的臂弯是尼罗河里的潮汛,涌动在我孤……”她念到兴起,正闭眼大发诗情,浑然不觉蒋天生已起身朝她走来,等到她发现头顶光线变暗的时候,蒋天生已经沉默地盯了她好一会。 她一下看见视线里颠倒的蒋天生,吓得一仰身,整个人却一下子失去重心从沙发上滑了下来。蒋天生眼疾手快地托住她,然而膝盖狠狠地磕到了沙发,他脚下一软忍不住半跪了下去。加之萧宵双手抓不到借力点,只能死死抱着他的脖子努力想起身,几挣之下,蒋天生竟然也被带到了地上。 轰然之中,两个互相搂抱着倒在了柔软的地毯上。萧宵的双唇紧贴着蒋天生凸起的喉结之上,而他滚烫的气息浅浅呼在她光洁的额头。 萧宵搂着他的脖颈,感受着他身上的熨帖暖意,一时竟舍不得放手,嗫嚅着:“……那个,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她开口之时蠕动的双唇浅浅贴着他敏感的喉结,说话之时呼出的热气一阵阵扑在他温热的肌肤上。 蒋天生平了平气息,将她从地上扶起来,问她:“有没有哪里摔痛?” “有啊。”萧宵一抽鼻子,抓着他的袖口,泫然欲泣,“人家的心心好痛痛哦。” 蒋天生无可奈何地看她一眼,实在不知该做何表情。这些天以来,她的骚操作实在比之前多了太多太多,又时常语出惊人,让他应接不暇。 眼前分明是这样令人心生愉悦的场景,可他总觉得心中像是有一个巨大的缺口,这些天得到的开心与满足都在悄然流淌出去。 这短短几天以来,他得到的越多,心中的缺口就越加巨大。他无比贪心地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

> 窗外亮起第一盏霓虹时,萧宵手中的页正好翻至最后一张。她放下并不厚重的小说,觉得自己的心好像跟中这场爱情一样,溃不成军,只余绝望的空响。闭目几晌,她将自己从绝望的字捞出来,抖一抖,挂在夏日的墙下风干。 杜拉斯的爱情跟她无关,她的爱情也绝对不到那样凄凄无望的程度。她和蒋天生之间的恋爱,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相聚。等到飞机渡跃太平洋,两人之间的联系就会悄然断绝。萧宵奔赴她渴望的方向,蒋天生留在这里,守着心里那座孤坟,继续他的余生。 萧宵希望蒋天生可以忘了她,再不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但被偏爱过又怎么甘心泯然众人? 但是要怎么才能不泯然众人? 她摩摩下巴思索片刻,突然想到了一句话,不觉眉梢高高挑起。 那句话说的是,如果一个男人未经人事,你就宽衣解带,若他阅尽千帆,你就洗手作羹汤。萧宵嗤之以鼻。这种话也不知道是什么自大癌的狗男人说的,因为不管是哪种,所有便宜都让男人占尽了。 但是——仔细琢磨,好像也有那么点屁大的道理。如果是他不曾得到过的,那必然记忆深刻。 可是,对于蒋天生这样的人,是有什么他不曾得到过的呢? 萧宵思来想去,想破了头也没个头绪。她不耐地啧了一声,攻略见多识广的非法帮派大佬也太难了吧! 最后,她还是胡乱想了个办法。 三年前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所携带的行李都还在。她记得行李中有几套舞衣,原本是想回校后跟合租的室友一起去街头跳舞卖艺,为此还特意考了卖艺需要的证件,结果考完没多久嗖一下就穿过来了。 虽然现在不能卖艺赚钱,但是可以拿来当舞衣啊! 当天晚上她就将衣服翻了出来,多年未穿,色泽如新。似乎还带着另一个世界的气味。 萧宵换上舞衣试着跳了一次,所幸底子还在,身韵未忘,身体也还算柔韧。 一舞毕,她看着镜中盛装的自己,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许久之后,她对镜苦涩地笑了笑。当初买这套舞衣的时候怎么会想到这样华美的衣服,最后竟因她沦落为“趋宠”的工具,真是浪费人民币!萧宵气呼呼将衣服脱了下来。 像蒋天生这种成天只懂浸淫声色犬马风月场所的老东西,他看得懂古典舞吗!他懂个屁!他配老娘在那累的跟狗一样提着一口气跳舞吗!他不配! 他才应该来拼命讨好自己才对吧! 此时正在认真工作的蒋天生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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