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一辆老旧的面包车,不紧不慢的行驶在纽约街头。
崔佛大声唱着0年代的老歌,麦可刚开始不想参与,被崔佛挤兑了几句后,就也跟着一起唱起来。
富兰克林吐槽他们俩是老年人,可自己也忍不住哼着调子。
张明手指轻轻敲在车门上,算是给他们伴奏。
“等干完这一票,把这些东西——”麦可拍了拍手提包,沉甸甸的重量,令在场几个男人感到无比的满足。
麦可长舒了口气,笑着说:“一个个全卖了,我们下辈子就真的吃穿不愁,可以放弃干这个危险的行当了,张明,用你们华国的话怎么说来着?用黄金做的盆把手洗干净?剩下的时间,我要多陪陪家人。”
张明脸上的笑容一僵。
大哥,顺利了一宿,非要在回家分行李的档口,在这立flag吗?
“我们要不换个话题……”
张明话说到一半,崔佛就掐着嗓子说:“哦,太感人了,快到妈妈怀里。”尖锐的嗓音完全淹没了张明话。
“滚蛋!”
麦可竖起中指。
富兰克林对崔佛问:“老崔,你呢?”
崔佛恶狠狠的说:“我要先去捏碎那个该死FBI的卵蛋,然后把我的大——”
“我说正经的。”
“正经的……”
崔佛摸了摸脑袋,他的人生格言就是享受当下,他觉得自己还年轻,还没到一眼就能看到底的年纪,想退休计划对他来说还有点遥远。
想了半天,崔佛最后说:“抢……买一辆车,带上足够多的枪,然后全国各地转转。逛腻了就回来,再去捏碎那个该死FBI的卵蛋,到时候我们一起来,把受的气全换回来,我就不信,这么多人还搞不了他一个!”
“我说伙计们,我们要不聊聊别的……”张明再次尝试改变话题。
“到我了是吧?”
几个人都在兴头上,富兰克林接着崔佛的话,继续往下说:
“我的梦想很简单,买个别墅,买辆好车,最后找个好姑娘结婚。你们知道,我是个黑人,生活在纽约最破的贫民区。我很多朋友都在吸D、犯罪,一辈子关在监狱里,我不想这样。”
富兰克林拐过一个弯,通过后视镜看了眼张明。
“我们都说了,你呢?张明,你看起来对钱并不感兴趣,你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呢?”
三个男人把目光打过来,张明看着他们仨一阵无语。
“干完这票我就金盆洗手。”
“我就不信,这么多人还杀不了他一个。”
“打完这一仗就会老家结婚。”
连续三句flag界的重磅炸弹砸在头上,张明表示:
对方并不想说话,甚至想跳车逃跑。
想到跳车,张明下意识的瞥了眼窗口,看到在小巷的路口,一身黑衣的男人站在墙角。
男人身材高大,体型健壮却不臃肿,五官立体,表情冷酷,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
模特?
不对,大半夜的模特怎么会站在路边。
张明陡然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