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煜的努力逐渐得到了回报。他成功地梳理出了城市中的变异人群,城市里大概有大大小小二十几个变异人群,他们白天看起来都是正常的人类,但是每到夜半时分就会成为变异人。李煜根据他们各自的习性给他们分配了居住的区域,但是为了居住不至于过度分散,避免不安全因素,所以一共分成了十个居住区域。白天他们各自去上班,晚上则是回到自己的居住区域去休息。
变异人的生活在慢慢的改变,李煜在缓慢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李煜知道,如果想让这座城市真正繁荣起来,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于是,他继续推行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他鼓励变异人们参加生产劳动,并以此来换取食物和住宿,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和发展城市的经济实力。如果白天不去上班,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是相应地你就没有饭吃,没有地方给你居住,你自己如果选择做个流浪的变异人,李煜当然也是尊重个体的选择的。
但是渐渐地流浪的变异人们,也开始渴望有饭吃,有固定的地方居住,而且有些变异人竟然开始组建家庭,慢慢地街上流浪的变异人越来越少,李煜也渐渐赢得了变异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人类社会的生活秩序,在一点点地建立起来,变异人的生活也在渐渐地走向正轨。
在李煜的不懈努力下,这座曾经落寞的城市每天都有一点点的进步,只要假以时日,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慢慢发展壮大,这里未来一定可以成为一个繁荣、和谐的地方。
李煜心中还有个想法,既然自己的血能够让孩子们停止变异,那么有没有可能让这些变异人,也不再承受每个夜半三更变异的痛苦呢?如果可以停止每个夜晚的变异,那么是不是变异人的身体也能够转好?身体的衰老也能够缓慢下来?也就不会在三十岁正值壮年的时候撒手人寰呢?
李煜盯着自己白嫩的手指发呆,要不,再划破手指放点血,试试能不能够让这些成年的变异人,停止变异,再一次成为人类呢?
李煜去找了约翰大叔,他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约翰大叔了,他想和约翰大叔商量一下,这个阻止变异人衰老的可能性。当他轻轻推开那扇熟悉的门,踏入约翰大叔的办公室时,眼前的景象让他瞠目结舌。
只见约翰大叔正站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全神贯注地对着镜子整理着自己的衣着打扮。哦,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在精心装扮自己。此时此刻,约翰大叔身着一袭笔挺的黑色制服,那款式竟与二十一世纪警察所穿的制服颇为相似。不仅如此,桌上还摆放着另外一套墨绿色的军装,仿佛预示着更多精彩即将上演。
李煜是轻叩两声房门后步入室内的,约翰大叔先是吓了一跳,他微微一愣,脸上浓密的胡须遮住了大部分表情,但是看到来人是李煜以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羞赧和扭捏的神色,但是他的眼睛却好像有繁星坠落,闪闪发光照亮了整个面庞。李煜见状,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约翰大叔眼神中的期待呢?他立刻发挥出自己天生的讨好本领,毫不吝啬地送上一串赞美之词:;#3;啧啧啧,真是太帅气啦!约翰大叔,您绝对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潇洒的警察大叔!难道您真的打算去当警察吗?;#3;说完,还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容。
这两套制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几天前,李煜与约翰大叔之间的一次深入交谈。那是午休时分,李煜终于找到了一点闲暇时光,他与约翰大叔就像两只酒足饭饱的懒猫,他们我在长椅上惬意地闲聊、畅谈着天下事。在聊天过程中,李煜不禁回忆起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并向约翰大叔讲述了我国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时,举行盛大阅兵式的壮观场景。
那次阅兵式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展示了我国强大的军事实力和国家形象。李煜生动地描述着阅兵场上整齐划一的方阵、先进精良的武器装备,以及士兵们昂扬挺拔的身姿,还有他们眼中的锐利的杀气和激昂的斗志。他感慨万分地表达着对祖国繁荣昌盛的自豪之情,并强调这种盛典对于凝聚国民信心、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约翰大叔完全沉浸在李煜慷慨激昂的描述之中,心中对于李煜口中神秘的东方古国化充满了向往之情。正当两人相谈甚欢之时,李煜变得越发得意忘形起来,不停地炫耀起属于他们那个年代的独特服饰——警服。
李煜口若悬河地说道:“我们那时的警服啊,简直就是帅炸了!它不仅外形设计酷炫无比,更散发出一种庄严肃穆的气息。当然啦,还有那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军装,以及那些不让须眉的女兵们,真是太酷啦!”说话间,李煜豪情万丈,仿佛已经穿越回曾经的时代。
看着约翰大叔满脸羡慕的神情,李煜心血来潮,决定当场挥毫泼墨,将记忆中的警服和军装勾勒于纸上。当栩栩如生的警服和军装跃然纸上时,约翰大叔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那时他眼中的光就像现在一样,像夜空中璀璨夺目的星辰坠落于眼中。
他凝视着画中的警服,李煜继续解说,那深绿色的色彩象征着中国军人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无畏精神;而黑色的警服则寓意着中国警察捍卫法律尊严、执行公正执法的权威性。这两套服装所承载的意义和价值令约翰大叔深感震撼,他的眼中盛满了好奇与敬意。
李煜深深地怀念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那个时代充满了希望与活力。他尤其思念那些为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而英勇奋战的军人们,以及那些坚守正义、维护公平和法治的警察们。这些力量使我国拥有十四亿人口,但是仍然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这样的安全正是李煜此刻最为渴求的,也是这座沉寂落寞的城市,所急需维持城市稳定的力量。
正当李煜激情澎湃地发表演讲时,大阿福麦克心急如焚地冲了进来,他气喘吁吁地喊道:;#3;约翰大叔,不好了!幸福大街上有好几个变异人正在疯狂袭击路人!;#3; 听到这个消息,约翰大叔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无比,原本明亮的眼眸中的光芒也骤然黯淡下来。他毫不犹豫地与大阿福麦克一同疾驰而出,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李煜没有想到,就在这忙乱不堪的时候,约翰大叔居然鬼使神差地顺走了那两张纸!而最令人瞠目结舌的还不止于此——这位看似平凡无奇的大叔,竟凭借着纸上所绘的制服式样,如有神助般地炮制出了一整套警服与军装!
那警服,笔挺威严,每一处细节都仿佛经过精心雕琢;而军装则气势磅礴,则散发着一种庄严肃穆之感。很难想象,这样精湛的手艺竟然能够出现在这个地方。
李煜看着眼前这两套几可乱真的制服,不禁目瞪口呆。他开始重新审视起约翰大叔来:这个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男人,究竟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才华和潜能呢?或许,在这看似平淡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充满智慧与创造力的心灵吧……
约翰大叔的脸红扑扑的,还略带点儿羞涩,微微一笑时,他那浓密的大胡子也跟着轻轻抖了几下,脸色难掩激动,整个人都神采飞扬。果然!制服是男人最好的医美;智慧是女人最好的医美,这时候的约翰大叔仿佛成为了整座城市最耀眼的存在。
看着面前英姿飒爽的约翰大叔,李煜心里不禁涌起一股雄性的嫉妒之心。此时,叔叔可以忍,李煜也不能忍啊!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旁边的军装,飞快地套在自己的身上。毕竟,让一个雄心壮志的青年承认别的雄性比自己更加英俊潇洒、更有阳刚之气,那可真是太难了。虽然这套军装是按照约翰大叔的身材裁制的,李煜穿上难免有点儿宽松肥大,但是,当他收拾妥当站在镜子前面时,看到镜子里那个高大挺拔、英姿飒爽、气宇轩昂的自己时,他的心里还是找回了那么一点点儿的自信。李煜昂首挺胸,和旁边的约翰大叔并肩站着。镜子里映出两个穿着军装的人——一个军人和一个警察,他们的神情坚定而庄重。
就在这时,有一队人走到了房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