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一月,大军才到达边塞之外,前方已经有一队人马恭候着,领头之人身披盔甲,见到秦颂带领的大军便迎向前去。
领头之人是一青年,约莫二十多岁,来到秦颂跟前行拱手礼:
“末将恭候侯爷兵临,父亲命末将前来恭迎侯爷大驾。”
秦颂未曾下马,了望着平原之内,积雪覆盖着远处的光秃秃的山,看上去就像是几座雪堆。
寒风刺骨,冷风像是刀片一样刮在脸上,刺痛不已,他们才刚到边塞,便知边塞的苦寒,面前这些人可是驻守在这十几年,过得什么生活可想而知。
“都起来,无须多礼,多谢沈将军好意,带到营地之后,我便亲自向他请安。”
沈将军是先皇亲封的战国大将军,自陛下登基以来,就一直驻守在边塞,守着边塞的万里疆土。
秦颂对这位沈将军也是敬佩非常,老侯还在世时,曾与他交好,算是他秦颂的伯父。
面前男子名唤沈沐之,是沈老将军之子,听说老将军对他喜爱非常,自小就在边塞长大。
他起身抬头望向秦颂,之前他坐在马背上威风凛凛,一双明亮而又深邃的眸子,淡定的日光让人捉摸不定,增添了一份神秘的感觉,俊朗的身姿更加显示出他王者的风范。
沈沐之早已知道这位秦侯爷杀伐果断,看他深色的瞳孔之下犹如万丈深井,迸射出凌厉的光芒,他向前一步。
“侯爷,前方便是军营之地,距离哈氏族的营地有五十里。”
秦颂眺望着这远方,那里白茫茫一片,有的积雪化开,露出贫瘠的草地,上面都是干草。
到达营地之后,军中稍作安歇。
“侯爷,边塞苦寒,侯爷一路奔波劳累,在下为侯爷搭好帐篷,侯爷先稍作歇息,末将给你带路。”
秦颂这才仔细打量面前的男子,他抬眼望去,看见面前男子的长相。
他身姿挺拔高挑,与秦颂差不多,脸庞上五官柔和,线条分明,一双眸子好似星辰般闪亮,分明是温润如玉的长相,却给人一种老沉的感觉。
与印象里的沈老将军似乎不太相像,他是沈将军之子,常年在边塞,秦颂却听出他异于边塞的口音,倒像是京城中的。
“沈小将军有心了,听说沈小将军是在边塞长大,本侯倒觉得将军的口音倒像是京城中人。”
沈沐之道:
“侯爷有所不知,末将的师傅是京中人,与他在一处时日一长便有了些京中口音,且末将也在京城住过一段时日,习得京中人说话的方式。”
秦颂恍然道;
“竟如此。”
将秦颂送到营地的帐篷里,沈沐之便要退下。
“路途劳累,请侯爷好生休息,末将告退。”
“嗯。”
沈沐之准备退下,眼神在他身上随意飘过,却秦颂在转身时不小心露出腰间的玉佩。
就只是一瞬间,就只是玉佩的一角,或许旁人都还未看清腰间的东西,可沈沐之却看清了。
可就是那一眼,就让面前的人恍惚了一瞬,眼睛还一直盯着他腰间的东西,那种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他不敢确认,眼睛死死盯着秦颂的腰间,希望再露出来一次,让他瞧个真切。
或许是他的眼神太过直白炽热,让秦颂想忽略都难,而且他的眼神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那眼神中带着许多探究和震惊,还有些对自己的怀疑,到底他身上有什么能让他露出这样的神情。
可是他不喜让人这么盯着看,好似觊觎他的东西,顿时脸色便冷了半分。
“沈小将军为何这样看着本侯,还是侯爷身上有何问题?”
沈沐之这才反应过来这举动冒昧,忙行一个礼以示抱歉。
可是他心中还是那玉佩太过相似,就连上面的童心姐都是那么相像,这搅得他心绪不宁,也顾不得举止冒昧,他直接问出了口。
“并无,只是末将方才隐约看到侯爷腰间的玉佩甚是熟悉,恕末将斗胆,能否有幸一观。”
秦颂低头摸到腰间的玉佩,那南星先给他的,他有些不喜,抬眼望着面前的人道:
“玉佩长得都是一个样,况且这玉佩是本侯的爱妾所赠定情信物,如此私密之物,沈将军也要看?”
他秦颂的东西其实想看就能看的,更何况是南星给他的东西,哪能让外男观看半眼。
沈沐之在听到是秦颂的妾室所赠予他的便打消了一观的念头。
“末将不敢,这世间的玉佩大多都长得一样,是末将看错了,冒犯了侯爷,是末将之错。”
说完转身离开,沈沐之叶转身又离开,心中思绪万千,觉得还是自己太过敏感,怎么看见一个东西便觉得是她的,他摇摇头,想将这件事忘掉。
他走后,秦颂扯出腰间的玉佩取下,放在手中把玩一番,随后拿出一张帕子包起来。
边塞风沙大,温度很低,从京中来的士兵开始都受不了,连连叫苦,他们才终于知道为何边塞的逃兵不断。
此行秦颂带来了大量的物资与粮草,有棉花和布料一应御寒之物,为边塞的士兵过冬,解了眉之急。
哈氏族是北方的民族,自小便生存在边塞,他们生得高大魁梧,尤其善于马术,一马可踏平川,还善于在这种毫无遮挡的平原上作战。
秦松带来的人虽有骁勇善战的将领,可没有地域优势,大战也很难进行,他们人数虽占优势,可是不熟悉地形,刚开始几场大战也未曾占了上风。
喜欢娇妾逃不了请大家收藏:()娇妾逃不了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