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赫是座神奇的城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夏赫就被云雾所笼罩着,一天当中,只有早上点半到8点之间才会见到阳光,只有在这个时候,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才会意识到,我还活着。
夏赫也是一座残酷的城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就被劈成了两半,东区和西区,两个地区被完完全全的分开,搁在两块地区之间的是一条宽1000多米的人工运河,连接两地的是三座高桥。
东区占据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自然是西区的地盘。两区的地理分隔造就了身份鸿沟,东区多是富绅、政客之流,西区多是穷到骨子渣里的穷人,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正如东区盛产流浪汉一般,西区盛产土豪。
在夏赫城之外则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简单来说,在这块陆地上,夏赫是最繁华的一座城市,至于其它的地方,在夏赫城居民的眼中只是乡下人罢了。
所以,不管是住在富绅云集的东区人,还是穷人蜗居的西区人,都有着自己的骄傲。哪怕是流落街头,成为受人白眼流浪汉、穷鬼,也没人会离开夏赫城。
生是夏赫的人,死亦是夏赫的鬼,这句话一直是所有夏赫城人的信条。
对于生活在夏赫城中的流浪者来说,夏赫不仅仅是生活的地方,也是一个见证,见证他们曾经的坚持、曾经的奋斗,甚至是曾经的辉煌!
1008年的春天,牛威也成为了流浪者中的一员,和普通流浪者一样,他的穿着寒酸,在四季如春的夏赫城里其实并不需要穿多少衣服,他却里里外外穿了四、五件上衣,每件衣服的款式都不一样,但都有一个共同点,破。
他的面容几乎看不见,凌乱的头发和更加凌乱的胡子将他的脸挡得严严实实,若不是偶尔能从乱发间看到一抹光亮,相信大多数人会把他当成一个盲人流浪汉。
此时此刻,他正倚坐在墙角,头低垂者,双手插在袖筒里,俨然一副乞讨者的做派。
“叔叔,给你。”
声音很好听,像个小百灵鸟,怯生生的。
“滚,我不是要饭的乞丐。”
回应她的声音很平淡,却有着令人无法反驳的威严。
小女孩并没有走开,反倒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怪叔叔,手里还拿着没有递出去的半块糕点,平凡却有格调的穿着彰显着不同一般的家世。
“妈妈说……”
“我让你滚!”
小女孩的话被粗暴地打断了,不同于上次的冷淡,这次是近乎咆哮的怒吼!
她被吓到了,丢下糕点,像个受惊的小兔子飞快的冲进不远处的年轻女人的怀里,一边紧紧抱着妈妈的腰,一边奶声奶气的哭泣道,“妈妈……那是个坏人……呜呜……坏人……。”
“你,去,告诉那个乞丐,欺负小孩是不对的,拒绝善良更是可耻的。”
悦耳,很好听的声音,相信它的主人一定是个大美人,这是牛威的感觉。
“是的,夫人!”
答话的是在她身后的壮汉,西装革履的装扮,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是保镖’四个大字。在说话的同时,他人已经走到了牛威的身前,抬起脚便踹了起来,也许是不想要人命,尽管踹得凶狠,却避过了人身体的要害。
“哈哈……”
壮汉停下了,看着这个蜷着身子挨揍,嘴角溢出鲜血,却还在大笑的‘疯子’,以自己那比肌肉纤维还要粗壮的脑部神经很难理解,接着踹吧,壮汉这么想,便抬腿要踹。
“停下吧,只是个可怜的神经病。”
“不要用你那浅薄的思维来衡量别人,女人,咳咳……咳。”
现场一下安静了,本是轻声漫语安抚小女孩的年轻女人抬起了头,她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乞丐:这个骨架高大的男人还真不像个乞讨者,他的身前没有盛放施舍的器物,也没有任何显示身世悲惨需要救助的字说明,除了邋遢的外形之外,他和一般的乞讨者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
“欺负小女孩更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年轻女人的声音很锋利,像把刀子。
“我不需要同情,更不喜欢被人利用。”
“利用?你确定你自己有利用的价值?”
“伪善!这是你们这一类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