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想到,让余贤稍微包装一下,绕后再回亚洲赚钱,那不就是下一个阿姆吗。
再说了,做生意,哪里有百分百成功的!
最后会议结束,环球音乐的高层通过了尽全力拿下余贤的决议。
其实他们的各方面条件已经都拟好了,相信余贤会满意,但就是那个钱,出了些问题。
都怪索尼!
本来他们也是准备了和索尼差不多的签约费。
但是现在
但是决定跟了,那他们也跟!
毕竟你们索尼有钱,但是我们环球就没钱了吗?!
我们也有米儿!
于是他们决定,不和索尼报一个价了,直接拉满!
之后的日子里,余贤还在纽约,他没有急着回国,至于为什么留在这里,那当然是和索尼和环球的人在讨论加入的事情,当然,这件事情比较大,毕竟他在亚洲的影响力巨大,还有后续处理华纳的合约,这怎么整,都需要谈。
余贤的团队是专门从这里请的,周健晖再次发挥了作用,毕竟他算是本地人,知道很多不错的律师,至于为什么不从国内找团队,就是用他的老团队,那就是两国的法律不同啊,这次他签约的也不是亚洲分部了,而是直接签约总部。
索尼和环球都是这个意思。
因为索尼也早就注意到《liever》这首歌了,他们的想法也和环球音乐差不多。
只能说华纳的新管理层还是嫩一点。
这是索尼和环球的管理层公认的。
这么一个宝贝,竟然不珍惜。
余贤在华纳那里受的气,在两家音乐公司都找回来了。
余老爷爽了!
但是他终归是要选一家的。
其实他非常偏向环球,不止是小日子的问题,签约费也是一方面。
本来他以为索尼就够大方的了。
可是环球音乐直接出了一个让余贤震惊的价格。
有多震惊呢,就是那种就算他有钱,可是看到对方的报价后,也是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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