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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真大 (第2/2页)

程子涯转头对身边的魏知临道:“不出意料的话,他应该能稳胜霍怀山,目前这些个弟子中,这个小家伙实力超群……将来能好好压一压龙门院!”

“何安天资卓越,当初入门弟子测试的时候,恩师留下的天外陨石早有昭示……只是可惜啊……我知行院弟子这两年人才凋零,朝廷那边又节外生枝扶起一个龙门院,这次清明校场大比,千万不可大意!”

魏知临说着,有些忧虑的蹙起眉头,捋了捋长长的胡须,继续道:“龙门院那边隐藏了多少实力,我们尚不可知……对方这次来势汹汹,必然是有所依仗!”

“怕他甚鸟!师哥尽管放心,咱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程子涯握紧拳头,捶在自己大腿上,眯起眼睛向台上望去。

霍怀山银枪虎虎生风,依然与何安打的难分胜负,何安长剑一横,挡住破空而来的长枪,枪头在剑身上擦出一溜火星,剑芒吞吐,削向霍怀山握枪的手。

霍怀山怒喝一声,撒手、撤步,同时一脚踢飞长枪,人似疾风般一跃掠出,抓住枪尾拧身错步,一记“回马枪”,银枪似蛟龙出海,闪电般暴刺何安胸前。

何安历经几场比斗,《惊鸿剑法》渐渐圆转如意,与随云散手融会贯通,趋至大成,此时手握长剑缓慢挥出,好似挥舞着重于千钧的大锤。

举重若轻是功到垂成,举轻若重也是境界又进一重。

灌注了何安体内霸道真气的长剑,重重磕在枪头上,刺耳金属铿锵声响起,银枪狠狠扎在地上,刺的木屑纷飞,霍怀山手掌被震的痛麻,虎口崩裂,鲜血淋漓。

何安踏上一步,踩住枪身,长剑再次递出。

霍怀山急忙拔枪,枪头扎在地上却仿佛生了根一般,任凭他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撼动丝毫,惊怒之下他疾速后退,避过何安的长剑,侧身施展全力一拳击出。

何安不闪不避,手掌一翻,迎向对方一拳。

“啪”的一声脆响,拳掌交击,何安身体微微摇晃,霍怀山却是“噔噔噔”倒退好几步,两者高下立判。

深吸一口气,忍受着胸腹间气血翻涌的不适,霍怀山默默走上前,向何安躬身抱拳行礼。

刚才那一掌挟带霸道无匹的真气,让他心有余悸,对方显然没有全力施展,否则的话,他的一条胳膊恐怕已经废了。

霍怀山心里明白,这场比试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自己失败的结局,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次,这个何安真气浑厚,招法精妙,之所以和自己打那么久,完全是在照顾自己面子。

想到这里,他内心不由有些感激,望着何安的眼神也温暖起来。

“第一场比试,何安胜!”

何安不负众望的赢了比赛。

随着冯绍唐宣布比赛结果,台下欢声雷动……

接下来的第二场比试,抽签对决的是冯春与杨龙两人。

这场比试一开始就极其血腥,两人拳拳到肉,刀刀见红,几乎搏命的打法,让冯绍唐不得不数次将他们分开,甚至在关键时刻,出手阻止必杀一击。

看着擂台上满身血污的两人,围观众人不由从心底泛起寒意,几个胆子小的女学子甚至捂住眼睛,不忍直视。

两人直打得擂台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最终,贫苦出身的冯春,咬牙忍受手臂被掰断,背上被划数刀的痛楚,膝顶掌劈杨龙,赢得了比赛。

据说冯春在知行院,平时生活异常艰苦,常为挣几个铜板帮膳堂打杂,一年四季只有一件打满补丁的衣服,他的脾气古怪,性格又极为沉闷,因此也没什么朋友。

就是这样一个没钱没人脉,又天赋平平的人,为了出人头地,每天近乎虐待自己一般的玩命苦修。

选拔赛台上比武,冯春更是奋不顾身,为击倒对手,他甚至不惜身受重伤,一次次跌倒又爬起来,一场一场用血拼到最后,这不要命的打法,让所有面对他的对手都有些不寒而栗。

第三场比试,抽签抽到的是范大志,与他对决的,竟然是金彩云。

头发乱蓬蓬的,像顶个鸡窝脑袋的范大志,有些睡眼惺忪的走上擂台。

他待在场下实在无聊,又不喜欢看擂台上的打打杀杀,心里早已笃定何安稳赢,就百无聊赖的睡了一大觉,还做了个美梦……

梦里有一颗神奇的树,树上挂满了金黄冒油的烧鸡、烤鸭、烤羊腿、红烧肉等吃食,让他馋涎欲滴直冒口水,他只要喊一声“我嘞个娘”,那些食物就会掉下来砸在他脑袋上……

范大志在梦里一边喊着“我嘞个娘”,一边揉着脑袋,大快朵颐……

直到被人喊醒,他才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揉了揉眼睛,浑浑噩噩的走上擂台。

金彩云穿着一套紧身衣裙,身姿曼妙的站在擂台上,一头乌黑秀发挽起,额前插着一排挂坠琉璃帘,更显妩媚雍容,雅致的玉颜上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俏脸上因台下观众的喝彩声,显现出了丝丝红晕,眼波流转间勾魂慑魄,台下一些男学生对上她的眼神,不禁有些面红耳赤,心跳加快。

金彩云看到范大志走上台的邋遢样子,忍不住用袖子掩唇轻笑,一笑倾城百媚横生,围观众人顿觉眼前一亮,满堂生香。

“我嘞个娘!” 范大志定睛看去,惊呼出声:“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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