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阳光和空气都新鲜,青草上还有没蒸发掉的朝露。 这个时间点,公园是属于老年人和遛狗人的。 小九最喜欢走幽闭的地方,两侧灌木在它两侧,仿佛能形成一个矮矮的隧道。 陆斯则大部分时间都由着它,一米八五的大个子、跟着它在石子小路上穿梭。 手机铃响,是陆鸣舟助理打来的电话。 陆斯则接通。 助理恭恭敬敬道:“陆先生,鼎晟酒店的视频已经全部整理好,您可以把地址发过来,我中午就能给您送过去。” 陆斯则说:“辛苦了,我中午去陆氏找你拿就好。” 助理:“陆先生您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挂断电话,陆斯则隐隐走神。 那天狗仔拍到的视频和照片都被他买下来,酒店走廊的视频也让人拷贝。 这些都是江临出轨的最直接证据。 他不确定盛清歌的想法,却也知道,女生在得知丈夫出轨后,第一反应是封锁住所有消息。 门外有那么多记者,她却毫不犹豫把房门关上,将江临护在门内,独自一人面对。 或许她根本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存在这些足以上江临身败名裂的视频。 但是陆斯则还是做了。 他保留了能够毁掉她最爱的人的、全部事业的证据。 …… 盛清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意识清醒过来时,头痛欲裂。 透过窗帘的光是金黄色的,带着午后的味道。 她咳嗽两声,拿过手机看时间。 十二点四十三。 胸口闷的厉害,浑身发冷无力。 她用手背试了试额头温度,有些热。 熟练地翻出感冒药,慢慢走去厨房倒了杯温水。 她站在厨房里,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事情。 脑子昏昏沉沉。 算了,先吃药再说。 温水推着药沿食管下到胃里。 盛清歌揉揉肚子,又回床上躺下。 刚想拿过手机刷微博,胃部突然像有刀钻针刺,一抽一抽的疼。 “砰”,手脱力,手机砸到地板上。 盛清歌立刻侧躺,整个人佝偻着,手掌紧紧按着胃部。 额头布满冷汗。 盛清歌咬牙,硬撑着去够地上手机。 剧烈疼痛让她眼前发黑,连距离都看的没那么准确。捡了两次才把手机捡起来。 打开通讯录,盛清歌下意识点进江临的手机号,反应过来后立刻停下动作。 不能给江临打电话,也不能给爸妈打电话。 如果给爸妈打电话,离婚的事情一定会暴露。 她不想让他们觉得她是个废物。也不想让他们认为,只要是她自己做出的决定,一定是错的…… 助理小白昨天出省回老家了,明天一早才会回来。 偌大的通讯录,上百个电话号码,竟然没有一个能求助的人。 盛清歌想起了陆鸣舟。 她疼的眼前发黑,模糊间点进微信、拨通语音通话。 电话接通。 “盛清歌。” “陆鸣舟……”盛清歌有气无力地,跪在床上、弯腰姿态、脸埋在被子里。她声音微弱,又闷闷的,说话断断续续。 如果打的是救护车,怕是连说清地址的力气都没有。 “我在公寓…打120…” 陆斯则接到电话时,刚结束一台心脏搭桥手术。 护士把手机递给他,“陆医生,您的电话。” 看到来电人,陆斯则迅速接通。 没想到听到的是盛清歌有气无力的声音。 他带着救护车直接开到公寓楼下,提前叫好的开锁师傅已经等在十三楼。 他进门后直奔卧室,看见盛清歌几乎疼晕过去,两只手紧紧按在她自己胃部。 盛清歌感受到有人进来,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拼命往他的方向凑,“陆……” “没事了,别怕。” 见她面色是不正常的红,陆斯则先用手试了试她额头温度。 果然在发烧。 把她拦腰抱起来,一边下楼一边说
,“应该是急性胃痉挛。” 之前陆鸣舟闲聊时和他说过,说盛清歌这个人特别怕疼,手指扎根刺都要喊半天。 送上救护车,刚把她放在病床上,盛清歌就又侧着身体佝偻起来。 陆斯则直接半跪在病床边,把她腿往下按,迫使她平躺。一手握住她膝盖,同时大拇指按在梁丘穴上,朝大腿方向加压。 陆斯则力气不小,盛清歌一时不知道是应该捂胃还是捂腿。 按摩一会儿就起作用,疼得发黑的视野渐渐清晰。 她看见,好像是陆斯则半跪在她身边。 “陆斯则?”她试探着轻声喊。 “吃药之前是不是没吃东西?”见她缓过来一些,陆斯则力道减轻几分,又空出手帮她把裙摆往下扯了扯。 盛清歌这才想起来自己当时在迷迷糊糊之间忘了什么。 空腹一天一夜直接吃药,胃不出问题才怪。 疼痛舒缓之后,她不受控制地沉沉睡过去。 醒来时已经在医院病房。 单人间,十分安静,只有墙上挂钟发出走针声音。 盛清歌睁眼,手臂刚要动,手腕就被人按住。 陆斯则站起来,温声说:“在输液,别动。” 他一身白大褂,让盛清歌有点陌生。 男人先用电子温度计在她额头量了一下,体温正常。 盛清歌就这样盯着他看,眼睛都不眨。 陆斯则不太自然地移开视线,“在看什么?” 盛清歌笑了笑,“没什么,就是觉得又麻烦你一次。谢谢你。” 陆斯则没和她客套。先扶起她靠坐在床头,然后把刚点的粥拿过来,又把折叠餐桌在床上放好。 “先别客气了,吃点东西。” 他把粥打开,动作自然地拆开一次性勺子都包装袋,颇有一副要喂她喝的架势。 盛清歌哪里好意思,连忙用另一只手去拿勺子。 陆斯则没勉强,帮她把粥摆放好,然后就坐在病床边缘。 盛清歌拿起勺子,慢慢喝了一口粥。 小米粥,非常清淡,味道一般。 陆斯则像是会读心术一样,声音耐心:“不喜欢吃也多少先吃一些,我让家里保姆熬了粥,过一会儿就能送来。” 盛清歌弯唇,抬头看他,“没有不喜欢吃,我挺喜欢的,真的。” 怕他不相信似的,她吃粥的速度都变快。 女生把发丝别在耳后,面庞还有几分血色不足的白皙。她一勺一勺地把粥送到自己嘴里,囫囵吞咽,动作机械,眉间浅浅蹙起。 盛清歌对食物味道要求很高,感冒本就会使味觉变得不灵敏,这家粥店又味道一般。 她只是觉得不说好吃不礼貌,才勉强自己大口大口咽下去。 陆斯则深深看着她,半晌后,才低声说:“胃是情绪器官。” “以后不要再委屈自己了,盛清歌。” 无论是眼前的这碗粥,还是其他事情,都不要再委曲求全了。 盛清歌吃粥的动作一顿,而后慢下来。 视线像冬末春初时的玻璃那样、攀上水汽、渐渐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