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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老君春深 (第1/2页)

山顶又淅淅沥沥飘了雨,天色渐渐变亮,没见到红日,朱华看着翻滚的云雾,心情复杂。

沅自立朝,便与金国时有边境摩擦,她爹从军多年,做到百夫长一职,却在她六岁的时候失了踪。这种事边境线常有,大都是死了,部队按阵亡送了补贴。娘亲张氏年轻且相貌端正,不少人来劝再嫁,提亲者不乏年轻能干的小伙,但她不信丈夫已死,宁愿一人养家,也不知里里外外吃了多少苦。

张氏有一手好针线活,做了衣裳裤鞋或是买些材料,算着日子赶小集大集。那时候朱华才几岁,只记得在姨娘叔伯家里等娘亲出远门回来带糖饼吃,若是娘亲没有带小玩意儿回来,只当是娘忙忘了,哪里知道大人们相互摇头、愤愤不平是买卖做完又被抽了厘息。

等李思空跟着娘亲回了家,小伙伴们一起耍,说起从大人那里偷听的消息,她才知道这集上有抢钱打人的恶棍,现在被不知何处而来的大侠上下教训了一通,叫人好生欢喜。那大侠走了咋办?小孩子们叽叽喳喳谁也说不出来个名堂,斩草除根、擒贼先擒王,你说他们啥也不懂吧,戏里说的演的,他们都记着,只恨自己不是英雄好汉,一惩英豪。

都是想做英雄的,只有她托娘亲的福,有幸被李思空教了几招几式。她问过张氏,从前一直都不死心,怎么就愿意跟他了?母女俩相依为命,孩子大了,也没什么不可说的。

张氏信佛,路上有庙,总要进去拜一拜。她在集市受了李思空的帮助,两人又在破庙碰上。李思空躲在摇摇欲坠的房梁上,看她向大佛感谢侠客出手相助,也请佛祖保佑自己的丈夫还活着。不想那房梁承不了一个人的重量猝然断裂,带得整座庙也要塌,她就又被李思空救了一命。

“他把我从庙里拽出来的时候,手里还不忘拎着药包,我闻见他身上的血味儿,说替他煎药,他竟也跟我走了。”

至于小孩儿们担忧的事情,李思空偷了那收受好处的县令夫人的一只金手镯,并留了张条目细数赃物,要县令立即惩办豪绅,否则就请其身首异处,当然这些也都是朱华临行前张氏才告知于她的。

小时候的她不过同李思空生活了一年,种种细节记到现在,无论是他对娘亲,还是对自己。李思空会陪张氏一起上集,或者替她去,再给母女二人带些新鲜玩意儿;他教了自己轻功的身法和观察入微的习惯;又在走之前给自己起了字,希望她像花朵一样美好茂盛地生长绽放。

她更记得母亲的变化。从前张氏求佛求下落不明的丈夫平安,李思空走之后,她请长辈帮忙,操办了一场葬礼,朱华的父亲就此埋入了黄土。再求佛,张氏便是替李思空求了。张氏绣花绣得极好,十里八乡的姑娘出嫁都愿意请她做条被面,朱华从小跟着学,自然熟悉娘亲的手法,也知道哪年时兴什么样式。那红绒布袋绣的是朵黄牡丹,停着只蝴蝶,她记得清楚,母亲连夜赶制的。

要还是个小女孩儿,见到外出多年的父亲,她会扑上前去,嚷着趴在背上,要人驮着转圈。但她长大了,她成了个大姑娘,所有大人之间隐藏的话语,她好像都有些懂了。为什么突然离开?为什么一去不回?为什么不坦白身份?这些问题,也不必再开口了。李思空把身上所有钱都留了下来,只拿了空袋子。十年过去,袋子里装着夜明珠,那会不会还装过其他奇珍异宝?

盗圣,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盗圣”?这是她现在的问题。母亲同意她习武,是不是也抱着期望,她会出门闯荡,替走不出那方土丘的人寻找他们偶得的宝物。她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亲近之人面前撕下最后一层人皮面具的盗圣,面容比起记忆多了些许皱纹,注视着布袋上的绣花,那双本该透着精明灵动的眼里满是黯淡。

“叔,我把线拆了给你补个新的花吧。”

他却把布袋收回怀中,“等牡丹败了,我跟你一起回去见她。”

处于山巅云海的道观仙气飘渺,金色的屋檐缓缓滴落雨珠,汉白玉的围栏挂着微凉的水汽,地面砖石显出湿润的青黑色,放眼望去,白色的云雾轻盈舞动,点缀这满山坡的青葱绿意。

才是卯时,道人们带着睡眼惺忪的弟子站在寒凉山风之中开始一天的修行。袁成复拎着糕点盒拜见了师父,免了这清早的练功。万知仍不知疲倦,好奇地拉着袁成复让他带着到处观赏,这会儿却来寻朱华。

“朱姑娘,盗圣呢?”

“走了。”

“这就走了?那他可有说要何时归还夜明珠,我好算算咱们得在这儿赖个几日。”

万知这性格着实招人喜欢,黯然的情绪一扫而空,朱华抿嘴一笑,“七日后。”

“那还好,道长能养得起。朱姑娘,你帮我看着点袁兄,别让他掉下山去,我找道长要张毯子。”

原来是袁成复歪在连廊上睡得正香,白日里总爱拿把扇子潇洒的公子哥,缩着膀子睡起来头也一点一点的。朱华站在一边左瞧右看,不由捂嘴偷笑。

连廊里扑棱棱进来只喜鹊,在地面蹦跳几步飞上栏杆,蹦上袁成复的腿,动动脑袋啄了几下,没找到吃食就又飞走。

见他头猛地一掉,身子一歪就要从栏杆上翻下去,她赶忙伸手一圈。他竟也没醒,就这样靠着她的手臂接着睡。

万知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毯子,却多了一杆拂尘,朝她一眨眼,把拂尘垂下扫袁成复的鼻子。他一个喷嚏惊醒,抬眼一看两张憋笑的脸,就要夺了拂尘打回去。

“道长喊你吃了饭回屋睡去。”万知嬉笑着躲开。

袁成复揉揉脖子伸伸腿,“啥饭?”

“稀饭,馍,咸菜。”

“我就不该问。”说罢又打个哈欠。

朱华跟在后面,忽然觉得袁成复其实也挺有意思。初见他待人有礼有节,博学多识,又身伴宝玉,不自觉便有了距离。以为他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不想他从小便一人上山学艺,同她一样也是爬高钻低泥地里长大。

只是袁成复与万知关系自然,令人羡慕,她虽与他们结交,或因自己一介女子,难免隔着一层礼数,也不知以后是否也能如此知根知底、全心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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