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们乖巧地或站或坐,安静地听青年弹唱,他唱的是陌生语言,似乎是某个地方的小语种,曲调悠缓舒扬,是加了一点流行元素的改编民谣,跟这家清净的酒吧莫名适配。
肖蕊看得不由得红了脸,青年的样貌非常出众,像是神下放在人间的一尊雕像。他只是坐着就能看出来个子很高,身材很漂亮,体型瘦而不柴,肩线平稳流畅,腰紧实纤细,感觉衣衫下面的肌肉隐藏着不显山露水的力量,两条修长的腿随意搭在脚凳踩脚的地方,吉他就借由其中一边的膝盖作为支撑点被抱在怀里。
他闭着眼睛,暖黄色的光打在高高扎起来的金色马尾上,马尾用一块灰白色的丝巾扎着,阿韧觉得这丝巾有些眼熟,跟卞皮头上包头发的那块很像,这进一步证实了他之前的想法,自己惹上麻烦了。
浑然不知的肖蕊还在继续欣赏青年的美貌,他的头发的很长,马尾一直垂到了接近腰部的位置,男人一般留这么长头发的很少见,而且他的头发还很鲜艳。发丝卷曲的弧度很大,像美丽的金色海浪,配上他白皙到发冷色的皮肤,整个人美到让肖蕊一个本来长得并不差的女孩子看了都觉得自卑的地步。
阿韧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这个陌生男人长得比金枝还要漂亮有气质。
青年额前没留什么短的刘海,只有一只黑色的墨镜别在额头上,视力好的阿韧看见那墨镜下面,在边缘处露出一道横向的疤痕,墨镜似乎是为了遮挡这道疤才戴在那个位置的。
他的脸庞棱角分明,五官长得深邃英气,漂亮浓密的睫毛像太阳花瓣,整张脸完美得像是神工用斧头精心雕凿出来的一件艺术品。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个人气质的原因,他英气的脸上却又无处不透露着一种说不清的温柔感觉,像是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一样无形中有一股自然的亲和力和天神自身所携带的,对于凡人必不可少的威慑力。
阿韧感觉自己如果是个女人,肯定轻易就会被这个青年的外貌迷倒。事实上他的周围也确实已经有一些女酒客在脸颊泛红地看着他,眼神中无一不流露出沦陷和痴迷。
那青年不止长得出众,身上穿的衣服也搭配得恰到好处,衬他的同时又不会像莫西干头的打扮那样过于夸张,突兀和抢镜。他和莫西干头站在一起,感觉就像是戴着耳钉的野鸡和一支优雅柔美的玫瑰花同框一样违和,但是两个人身上图案相似的那块玫瑰花纹身又把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的衣服是银灰色的亮光皮夹克,里面是带着一些散杂花纹的白色短T恤,下身是一条灰色的破洞牛仔长裤。牛仔裤上装饰着一些银环,牛仔裤里面是一条花色的丝袜,丝袜从破洞处露出来,跟他抢眼的发色和头上的丝巾相呼应,脚上则是一双各有一颗金色小装饰扣的黑皮鞋。
他摁弦的左手背上纹着跟混混们一样的红玫瑰花,拨弦的右手食指则戴着一只玫瑰花元素的金戒指。
他坐在灯光下的吧台前面,整个人都像一幅带着一些时尚元素的朋克艺术画,要说这样一个美丽优雅的人是一群混混的头子,还真让阿韧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肖蕊已经看呆了。
一曲结束,混混们有些已经看得流出了口水,旁边清醒过来的一些人立刻给了他们的脑袋一巴掌,这些年轻人才反应过来迅速擦掉自己的口水。
青年睁开眼睛,他的眼睛是漂亮纯粹的蓝色,比肖蕊眼睛的天蓝深一点的蓝。那个莫西干头把阿韧和肖蕊推到前面,他扯着那口得天独厚的烟嗓说道:“老大,人我们带来了,他说自己叫方韧,是他吗?”
青年上上下下扫了阿韧一遍,顺便瞥了一眼旁边瑟瑟缩缩的肖蕊,之后将目光继续移回一头红发的阿韧身上:“没错,是他,干得不错刺猬!”
声音很好听,像被黄鹂鸟赐福过一样,跟他唱歌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他把怀里的吉他放到旁边靠着吧台,混混们也不敢上前,按照惯例来说他身为老大,这把吉他早就应该有人主动上来帮忙拿着才对。阿韧对眼下的情况不由得更认真了,看来这位青年老大的手段跟他柔美的外表不同,混混们尊敬他,也有点忌惮他,他应该是个厉害的人,自己绝对不能轻敌。
“方韧,是吧?”
青年问着,他将身体微微前倾,交叉着手指自顾自玩着金戒指继续往下说道:“胆子挺大的嘛,我还在发愁要去哪里找你呢,你倒是贴心,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猜一下,因为那个卞皮是吗?你打算怎么处理我?”
阿韧开门见山地问,他的语气不卑不亢,混混们立刻很有眼色地拿着武器凛着眼围住了他。
青年将身体往后靠,他翘着二郎腿,胳膊随意地往后撇,架在吧台两侧。他微微抬着下巴,眼神慵懒地睨着被自己的小弟们左右包围住,飞都难飞出去的阿韧:“没错,皮是我最重视的一个弟弟,虽然他并不是直接死在你手里的,但这件事很明显跟你脱不了关系。”
“我这个人一向恩怨分明,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不会把你没做过的事迁怒给你,但是你害我失去了皮,所以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怎么说?”
阿韧挑起半边眉,这种打着绅士名义行强盗之实的混蛋他见多了,上流社会里多得是这种戴着假面的毒蛇,跟着金枝的时候见过不少。他倒是好奇这个已经不分青红皂白地命令手下把自己和肖蕊绑过来的家伙会怎么做,是砍掉他的一个身体部件?还是要了他的命?或者说……
阿韧不动声色地朝肖蕊身边靠了过去,意识到什么的肖蕊看着像是等待火药引信被点一般,气氛紧张的两个人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阿韧在背后攥紧拳头,做好了随时出招的准备,他咬紧嘴唇,如果对面这个脸长得很好看的混蛋敢把主意打在无辜的肖蕊身上,他不介意就在这里和这帮无赖闹个鱼死网破,毕竟肖蕊可是自己需要保护的,珍贵的伙伴,他不能再失去伙伴了!
那名青年见状直起身子,一条胳膊放松下来搭在膝盖上,右胳膊仍然架在吧台上,下巴还是微微抬着,看着阿韧的眼神里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不屑:“不用这么防备我,我不喜欢耍什么阴招,你确实和皮的死脱不了干系,我没冤枉你。”
阿韧移开视线,卞皮的死确实跟他有那么一点关系,这是事实,但是他当时对大小姐不敬,这也是事实。现在最关键的人罗熊很可能已经死在那座岛上了,而且就算他还活着这帮人估计也不会那么傻,冒着得罪加西亚家族的风险来为一个小弟报仇。那么现在这位老大因为心爱的小弟死了,所以把火气发在能欺负的自己身上,倒是好理解了。
想到这里,阿韧的鼻腔里不由得喷出一声气音,他勾唇笑了:(好一个“恩怨分明”的地头老大,果然痞子就是痞子,恶劣的本性难改,永远不用指望老鼠不会偷东西,也永远不用指望痞子讲道理。)
青年站起身,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迈开一双长腿走向阿韧,步伐极尽优雅,像羽毛被风托着在水面上不断轻点,也像是在跳芭蕾舞。他用修长白皙的食指挑起阿韧的下巴,然后突然手指一动,整个手掌狠狠掐着他的下巴,眼神也从刚才的波澜不惊变得得凌厉。
青年手掌上巨大的力道让阿韧的下颌骨差点被拽脱臼,他不由得皱眉,这个人比他想的还要更有力气一些,绝对不是表现上看起来的这么斯和无害。
“因为你不是直接杀了皮的人,我可以对你宽容一些。就用最简单的办法,比一场,只有我们两个人,只要你能打赢我,我就既往不咎。”
他挑衅地看着跟自己一般高的阿韧,然后突然撒开手,转到小弟们前面。一帮混小子立马了解了老大的意思,他们姿势各异地拿起手里的武器,笑嘻嘻的,目光阴涔涔地盯着阿韧。其中最令人不爽的,是位于最中间的,个子最高的金发青年眼里那束看不起人的目光。那些位于他们每个人身上,花样极其相似的玫瑰花纹身让这群不招人待见的老鼠看起来就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样,无法撼动丝毫,令人头疼。
地头蛇不恐怖,可怕的从来都是他们团聚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一根筷子很容易就折了,但是一捆筷子怎么也掰不断。
阿韧见这情形下意识挡住了肖蕊,从小就是乖乖女的肖蕊已经被吓得抓着阿韧的牛仔外套浑身颤抖了,她咬着嘴唇,以为今天她们两个人是走不出去了。阿韧也觉得对方是在靠人数恐吓自己,警醒他即便赢了这个老大小弟们也不会放过他,没想到青年却指着身后的人们爽朗地说道:“如果你真的能赢我,这帮人就交给你了,十三区的老大你来做。”
他说完这句话,身后的混混们脸色却没有变化,依旧是嚣张地盯着阿韧。肖蕊感到疑惑,她扯了扯阿韧的衣服袖子,小声问道:“奇怪,这帮人居然什么反应也没有?难道突然换老大这种事对于他们来说很常见吗?”
阿韧没有立刻回答,他看向被混混们簇拥着的青年问道:“你能做到不耍赖的话一对一比试没问题,因为你也看见了我是一个人。但是我不能直到比试开始都不知道对手的名字吧?这有点扯。”
青年笑了笑,阿韧接着说道:“让我猜猜,你姓花?还是……花这是你在这儿用的名字?”
青年单手插着兜,他收起身上的戾气,温和地微笑着回答道:“不是花名,我姓花离,全名花离福,是十三区目前的老大,欢迎来到十三区。”
阿韧沉默了,原来他真的是白杰克早就提过的花大爷,看混混们对他的态度他在这里的时间并不短,那么他刚才敢允下那样的诺言,要么是不在乎这里,要么就是……
他从来没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