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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 (第2/2页)

当然,驯服岩甲龙是很困难的事情,龙族普遍高傲,岩甲龙虽然温和,但这点是一样的。很难想像,一个瘦小的哥布林居然能驯服高傲的岩甲龙,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

而乘骑在龙背上的小小骑士有着青色的皮肤,他身上穿着一件酷似人类骑兵板甲的小号盔甲,坚固的金属透着让人安心的冷光。他头上带着一顶全覆式头盔,护面推了上去露出一张绿色的脸和琥珀似的眸子。不知道为了掌控缰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没有戴手套,四根绿色的瘦弱的手指头捏着一根长绳。

此时,他也正打量着弗利德。

“喂,我说人类!”

龙骑士哥布林说话了!

弗利德惊愕于自己居然能听懂,哥布林居然再说人类的语言。他不知道的是,亚人系生物为了和人类做生意,以便获得自己没有的物资,只要和人类稍有交集的村落都会说人类的语言。

“什么事……尊敬的骑士大人。”

弗利德顿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敬语。智慧生物的话,都不讨厌敬语,这是弗利德的经验之谈。

“骑士?不不不,我只是一名冒险者,人类。”

冒险者?

弗利德看着头盔下哥布林那颇为自豪的表情,心里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人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这里是危险的食人魔的巢穴。你来这里,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

哥布林尖细的声音透出一股小丑似的滑稽,弗利德耸耸肩,笑道:“我只是被四个冒险者雇佣,来协助他们探索这个地宫而已。”

“雇佣?”

哥布林眉头一挑——他们没有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嘲讽的味道。

听着两伙人的对话,格伦四人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没想到!那个黑衣剑士居然真的那么强!

而且,他还找过来了!

最糟糕的事态!

现在格伦那光溜溜的脑袋里飞速闪出了几种可能:弗利德杀了自己泄恨啊。弗利德丢下四人不管,任由哥布林宰割啊,弗利德虽然没杀自己,取出大肆宣扬自己背叛啊等等的。

就算如此,这也是格伦自己做的决定,他也考虑过弗利德大难不死,逃出生天之后,自己的人生就毁了——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应该是把这次探险的财宝全部换成了钱,改头换面改名换姓,过着逍遥自在快活的日子才对……

格伦可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俘虏啊!结果一件宝物没捞到!还要身败名裂!这可是赔的太过分了啊!

格伦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心,接受某人的委托,来邀请弗利德了——随便找个喝醉的士兵绝对比现在好!可是,如果那样的话,作为这个陷阱的核心一环四级魔法卷轴也就无法入手了……真是两难。

“呵,咱可没在这魔窟里见过什么人——你们几个,见过没?”

随着龙骑士哥布林的问话,下面四个哥布林一人一句开腔了:

“没有啊,人类可没见到。”

“倒是见了四个猪头!”

“嘿,你居然侮辱猪头,你以后都别吃猪肉了!”

“居然用血和引魔香设下陷阱,哥布林可不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

“你的意思猪就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吗?!”

“我可没说过!好吧好吧!那么猪屎总可以了吧!”

一人一句,他们争来吵去的,可是每个哥布林脸上都是嘲弄的笑容。龙盾卫士哥布林冷笑了一下,道:“怎么,你在找的是人类呢?还是猪屎败类呢?”

“呵,我在找付我钱的雇主——因为我不但没有死于陷阱,还顺手斩杀了一头食人魔。多劳多得,我想我的报酬应该加倍。不过,在那之前……”

弗利德主动收起了剑,表示出自己没有敌意——当然,他的右手始终没有松开剑柄。

“我想知道,各位哥布林是哪一边的呢?自称冒险者的你们,是为了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呢?”

弗利德苍白的脸上微笑着,把哥布林之前抛给他的问题,重新抛了回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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