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木镇贸易商行里正发生着激烈的争吵。
“不可以!不许去冒险,不许闹了,也不许去抓贼!”商铺老板路坎·瓦雷瑞颇有些歇斯底里的样子。
“那你要怎么做,嗯?说来听听!”路坎的姐姐凯米拉·瓦雷瑞吼道。
两人似乎是在比谁的嗓门大,争吵声都快把房顶掀开了。
“我们说够了!”路坎一拍桌子,正准备跟姐姐大吵一架,忽然看见了站在一旁的狄克思。
“哦,一个顾客,让你听到了真是抱歉。”路坎调整好情绪,微笑道,“我不管你听到了什么,但河木镇贸易商行还开着。欢迎光临。”
狄克思点点头,露出理解的微笑:“发生什么事了?”
“是的,我们发生了一起小小的……抢劫案。但我们还有很多东西卖的。强盗只抢走了一件东西……一个以黄金制成的饰品,外表像个龙爪。”
“也许我可以帮你把龙爪弄回来。”狄克思笑笑。
“你能做到?我上一次运送货物赚了点儿小钱。要是你能把我的龙爪弄回来,这些钱就是你的了。”路坎激动地说道。
狄克思点点头:“我的运气一向都不差,朋友,你尽管准备好报酬吧。”
“如果你先去抓贼,就去荒瀑古坟瞧瞧,就在镇子的东北。”路坎兴奋地搓搓手。
凯米拉叹气道:“这就是你的计划?”
听口气,她完全不相信狄克思能从穷凶极恶的强盗们身上抢回黄金龙爪。
“没错,而且这回你不用亲自去抓贼了吧。”哈达瓦似乎没有听出姐姐语气里的无奈,兴奋地点点头。
“真的吗?不过我觉得你的新助手至少需要一个向导。”
“唉……八圣灵在上!随你吧,不过只允许你带到镇边。”路坎知道姐姐也是个犟脾气,只好勉强答应。
“等等,黄金龙爪的事我会想办法,但这次我是来和你们做交易的。”狄克思见二人完全沉浸在龙爪的事情中,似乎忘了他本来只是个顾客,只好提醒他们。
“你越早能取回龙爪,我们就越早能回归正常生活……哦,交易,对对,我这里有不少东西,很多人称他们为垃圾,我却觉得都是宝贝。当然,你想要把东西卖给我,我也是很欢迎的。”
狄克思从背包里掏出一路搜刮的衣甲,武器,一一丢在桌上。这些衣甲有的上面沾着血迹,有的上面破了个大洞,有的则散发着汗臭味,甚至有一双风暴斗篷的靴子散发出强烈的螺蛳粉的味道。
不过路坎倒是来着不拒,他可以让姐姐把这些衣甲清洗干净,修补一下,卖给路过的冒险者。武器自己保养一下,抹点动物的油脂,也是极为畅销的。
最终,他估完了价,把数出的一堆金币推到狄克思面前。
狄克思见路坎卖的还有魔法,就顺便买了一本霜噬术(寒霜术),路坎又从他面前的金币里数走了13枚金币。
狄克思心疼不已,五千枚金币啥时候才能集齐啊!不过现在不是心疼的时候,不同的敌人可能有着不同的魔法抗性,多学一门法术,就多了一分保命的机会,这13枚金币是必须得花的。
交易完毕,狄克思干脆把之前搜刮到的一小把金币也从背包里取了出来,堆在一起。数一枚,就往背包里丢一枚。
20枚金币,这就是他目前所有的钱。
“你们交易完了?冒险者,跟我走吧,我给你指路。”凯米拉站起身。她是个身材丰满,相貌美丽的女人。一副厚嘴唇不但没有减损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显得热辣而又性感。难怪游戏里有两个家伙天天为她争风吃醋。
“我们得穿过小镇,通过那座桥才能到达荒瀑古坟。”凯米拉一边带路,一边感慨道,“那些小偷和强盗都疯了吧,居然藏在那里!那些古老的洞穴里满是陷阱,巨怪,还有尸鬼和一些其他东西。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美丽的小姐,我叫狄克思。”
“狄克思,你可一定要小心。”凯米拉叮嘱道。
“放心,我会的。”
“这就是城外的那座桥,西北方的山路通向荒瀑古坟。”凯米拉停住脚步,“我该回到我弟弟身边了,如果耽搁太久他就会大发脾气。唉,真是不懂事!”
“回去吧,凯米拉,我会把黄金龙爪带回来的。”狄克思承诺道。
凯米拉点点头,转身朝家里走去。
狄克思暂且放下黄金龙爪的事,抬头忘了一眼远处山顶上规模巨大的龙临堡,认准方向继续赶路。
在游戏里,从河木镇到龙临堡只需要短短几分钟,但实际上走路需要十个多小时才能到达。
路途漫漫,他索性掏出霜噬术的法术,准备边走边研究。这本上萦绕着寒霜的气息,当他打开封面的时候,这股寒霜忽然涌进他的双手,沿着他的身体消散在四肢百骸,籍也瞬间化为灰烬。
他心中一动,伸手一握,一股寒霜蓦然出现在手心。他忽然明白了,法术籍只不过是这股寒霜的载体,法师只需要让其进入身体,就可以随意调动。
被他捏在手心里的这团寒霜并不强大,但只需要往上面灌注法力,寒霜就会凝聚成柱状,能足足喷出五六米远,霜噬术就成形了。
火舌术是附带持续的烧伤害;闪电术可以消耗对方法力;霜噬术则附带的是减速效果,可以让敌人行动不便。至此,火霜电三门毁灭系的入门法术他算是学全了。
他忽然又想起游戏里,布莱顿人在最开始的时候,最擅长的法术不是毁灭系,而是召唤系。
这么一想,他集中注意力,果然感受到身体内的虚空能量。他再次伸手一握,手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召唤法球,随着法力的灌注,法球迅速壮大,弹射在地上,将空间撕裂,一头幽灵魔狼从虚空中钻了出来,空间又迅速合拢,丝毫看不出曾被撕裂的痕迹。
召唤幽灵魔狼!
这头魔狼虽然由能量构成,但不像真正的幽灵那样没有实体。触摸之下可以感觉到皮毛,只不过没有温度。魔狼足有半人高,身躯庞大。目前还没测试过,不知道战斗力如何,不过毕竟是头狼,想来不会太差,而且就算战斗力不行,冲到前面踩陷阱,抗伤害也是相当不错的。
“啊呜。”狄克思兴奋地怪叫一声,惊起旁边树林中无数的飞鸟。
只是召唤幽灵魔狼的法术消耗太大,释放一次都快把他体内的魔力掏空了,得在战斗前施放才行。在战斗中施放,那简直是自杀。
狄克思忽然灵机一动,把背包挂在幽灵魔狼的脖子上,让它在前面开路。一旦召唤时间结束,他就再次施展魔法,将其重新召唤出来。
有个工具人……不,工具狼陪着,旅途似乎不那么寂寞了。而且身上的负重减轻,脚步都轻盈了一大截。
“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狄克思左手捏着火之高兴,右手捏着霜之哀伤,兴高采烈地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