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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喜欢做笨蛋,因为快乐 (第1/2页)

“圣光了解一下!”

“圣光爱着你呦!”

“圣光祝你全家快乐!”

这就是充满爱与正义且极具素质的圣光三连!

三句话换来的是两拳一脚,浑身冒着光芒的李昂犹如神灵下凡,打的对手血肉横飞。血族男子的身体早就成了破烂,但被人之脓附体的他却依旧留着一口气,正躺在地上不断的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不过“圣光三连”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何况这是教皇级的圣光三连,如果说艾琳娜是技艺精湛的大师,那么李昂就是达到人类极限的传奇!

二十岁的传奇,说出去足以惊天动地,也正是这份成就,才让李昂力压圣子和圣女两位背景深厚之人,成为了光明教廷下一任的掌权人!

没有人会怀疑他将来的成就,老教皇甚至笃定李昂能带领光明教廷统一整个大陆,成为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圣王!

正因如此,他才会力挺李昂做自己的接班人,其中也不知交换出多少利益,做出了何种的退让才促成此事。后来不仅给李昂安排就业岗位,甚至连媳妇都给找好了。先不提老教皇是善是恶,至少他对李昂称得上呵护备至。

只可惜他给李昂找的贤内助却是一个催命鬼,这老头看男人挺准,看女人却差了点火候。李昂是看对方正在高兴头上,才没有第一时间回绝罢了。

圣女他也见过,长得漂亮气质也好,说话软软的很好听,但李昂有几斤几两他自己清楚的很,这辈子是比上辈子要好看点,坚持锻炼可以说是阳光帅气一小伙。但蕾丝婷可是光明教廷的圣女,比一般小国的公主级别还高,天天出入的是高级宴会,见的是权贵名流,属于上层人士中的上层人士。

而李昂呢,就算位子越来越高,他也依旧习惯于短衣匹马的生活。财富,美女,权利,地位……这些都是别人眼中极好的东西,但就像不喜欢江南水乡的李秀一样,李昂也不喜欢那些人人都爱的东西。

他骨子里就是一个毫无追求的宅男,他只想要自己想要的,而不是别人告诉他的。

所以他可以跟乞丐共席,也可与学者论道,会为了一分钱的不公惩奸除恶,也能仗义疏财直到口袋空空,吃的了珍馐美味,也咽的下粗茶淡饭,睡得了玉床锦被,也可席地而眠,可谓潇潇洒洒,毫无风度可言,是权贵眼中标准的“烂泥扶不上墙”。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就算获得了教皇的垂青,成为了人上之人,骨子里那下贱味道却洗也洗不掉。

李昂闻不到所谓的下贱味道,他不偷不抢,何贱之有?既然如此,那不洗也罢。

他跟蕾丝婷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偶尔见过几面,也是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交情,不存在的。

李昂自甘堕落,而蕾丝婷奋发图强。两人就算在一起了,也无非是李昂改变对方或者被对方改变的下场。他过挺好,不想改变,也无意改变别人,本想借着蕾丝婷相邀的机会跟她说清楚,没想到还不等开口,就被一记背刺撂翻。

孔子曰,包办婚姻害死人!古人诚不欺我。

但就是这样的烂泥,却硬生生的成为了人类中最年轻的传奇,这一下便堵上了所有人的嘴。

脸从来都是自己挣的,而不是别人给的。

就像现在,他可以被艾琳娜“欺负”不还手,但真到为难关头,他宁愿暴露身份也要出手!

大丈夫,有所谓为有所不为。就算魔族也有好人,既然是好人,那就是出手的理由!

至于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圣光会宽恕你,但我不行,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见圣光!”

李昂说完,一拳砸碎了黑色的蛇头,黑色的粘液喷溅出来,落在地上嗤嗤作响,随后又化作烟雾消失不见。

艾琳娜看的目瞪口呆:“这家伙……这么强吗?他之前一直在隐藏实力?”

“并不算隐藏。”洛肯回过气来,解释说道:“不比魔力的外放,圣光更多是作用在人体内部。增加肌肉和骨骼的密度来提高力量,加速新陈代谢来提升恢复力,这才是圣光的真正用途。若是不使用的时候,那些圣骑士不过是一些训练有素的精锐战士,可一旦使用了圣光,他们便是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

“战无不胜?”艾琳娜略带惊讶的问道:“连魔族大军也……?”

洛肯摇摇头:“虽然我很想说不是,但很遗憾,我们并没有战胜他们的记录。”

“那当年魔族是怎么一路高歌猛进的?”

“很简单,能用圣光的人太少。而且意志越坚定,圣光的力量就越强,人类嘛,就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碗里比自己碗里多半块肉而动摇的生物,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真正能威胁到魔族大军的不过区区十几个人,而他们正是死的最早的那一批,不是魔族做了手脚,而是他们被自己人推出来当做炮灰,意志坚定意味着不懂变通,这样的人自然被人厌恶,会被人借机除掉,简直再正常不过。”洛肯说着看看李昂,感慨说道:“不过他的圣光是我见过最强的一个,比当初那十几人还强,可惜他晚生了二十年,否则的话能在战场上跟他相遇一决胜负,一定畅快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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