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陈穆与林殊止约定好一周见次面吃顿饭,给足捕风捉影的人制造新闻的机会。
林殊止这几天被骚扰得觉都睡不好,面前的食物也变得寡淡无味。
陈穆见状趁机提出:“你想不想换个地方住?”
林殊止有些呆愣地抬起头看他。
“我的意思是,根据协议上规定的内容,我们应该住到一起,”陈穆想想补充道,“名义上。”
林殊止还是不懂:“什么意思?”
话说出就没有收回的道理,陈穆只好硬着头皮道:“我名下有几套房产,分居不太合适,你搬过来吧。”
林殊止听完有些犹豫。
陈穆的意思,是要和他……同居?
“同居”俩字将他砸得晕头转向,意识到这一点后脸上迅速泛起淡淡的红晕。
陈穆似乎知道林殊止犹豫的原因,解释道:“我不会经常回去,就算回去也会与你分房睡。”
一切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内里还是泾渭分明。
每周见一次面是不够的,住在一起才更令人信服。
陈穆是为了服众。
林殊止迅速清醒过来,垂下眼:“好。”
搬家那天陈穆恰巧有事,派遣了徐筱过来帮忙,与她一起来的还有林殊止近日时常见到的两名保镖。
大学时起林殊止就住在这儿,整个屋子东西很多,但要带走的其实很少。
这房子的租金不高,一个月就大几百块,他打算继续租下来。
林正安那儿他已经不可能回去了,某种程度上说,这儿算是他的一个小家。
他围着屋子转了几圈,收拾下来的东西一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都绰绰有余。
路过冰箱柜顶时,林殊止看到了上回被他赌气扔上去的粉色兔子。
那上面容易积尘,防尘袋上落了层薄灰,林殊止取下来后想了想,最终还是将其塞进了行李箱。
陈穆安排用作“婚房”的那处房产位于洛城郊区,原本这就是片鸟不拉屎的地方,近几年才被开发出来。这里远离市中心,唯一就胜在风景宜人了。
林殊止一进门就见到了熟人。
是他住院期间照顾他的护工张姨。
张姨本就是陈家雇佣的人,出现在这儿不奇怪。
林殊止不习惯与生人往来,误打误撞碰上张姨算是幸运。
张姨看见林殊止也是十分兴奋,说自己是陈穆特地叫来这边帮忙的,拉着他唠了小半天家常。
林殊止这才知道,原来见面不是凑巧。
张姨领着他找到了房间,他房间在二楼,就与陈穆的隔着一条走廊。
他郑重其事地从行李箱里拿出那只粉红兔子摆在床头柜旁,张姨见了有些讶异道:“你们年轻人现在都喜欢这种粉色的毛绒玩具吗?”
林殊止不知想到了什么,面带浅笑点头道:“嗯。”
张姨:“我女儿也喜欢,她才刚读初中。”
说罢又抱怨道:“不过她没你那么爱惜东西,什么都喜欢乱扔。”
林殊止:“长大就好了。”
张姨似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虽说是抱怨,但其中宠溺也居多。
林殊止听着觉得挺好玩儿的。
他收拾东西搬家忙了一天,吃过饭后便更觉得困倦。
时间还很早,现在入睡肯定会在半夜醒来,林殊止决定出门走走,刚好可以熟悉一下环境。
这片别墅区虽然远离市区,但基础设施齐全,商超就差开在家门口。
林殊止进去逛了一圈,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两罐啤酒。
怕张姨看见要说些什么,回到家进门的时候他特地将酒往背后藏了藏。
夜幕已经降临很久,落地窗大敞着,林殊止盘腿坐在窗前,手边放着他从超市买回来的两罐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