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中,起冲天的篝火,映照出耿斌那魁梧的身材。
“男子汉大丈夫,不当五鼎食,便当五鼎烹!”
耿斌冷冷一笑,大声喝道:“咱们这些贼寇,今日就要替天行道。我已派人探查清楚,在咱们东南二十里的位置,有一个李大户,此人横行乡里,罪无可赦!”
“你们说该怎么办?”
“干掉他!”
“没错!”耿斌摇晃着脑袋,一伸手道:“我有一鞭,可降妖、除魔、杀神、摧城、开天,今日便为兄弟们搏一个大好前程,取我鞭来!”
随着耿斌的鞭来,站在耿斌附近的贼寇,有人急忙将长鞭递到耿斌手中。
这长鞭又粗又长,材质乃钢铁浇筑,通体宛如竹节!
顿时晃瞎了众人的眼!
“咦,竟然是铁鞭,好长啊!”
“是啊,这铁鞭要是打在人身上,恐怕顷刻就会见血吧?”
耿斌善使长刀,但更喜欢使用铁鞭,因为一铁鞭砸下去,砸的那是血肉模糊,杀伤力比长刀更可怕,也更能洗涤敌人的灵魂。
不过铁鞭相比长刀,显得更加笨重,一般人使用太费力,所以正经人谁用铁鞭呢?
但是耿斌这壮如狗熊的家伙,耍起四五十斤重的铁鞭犹如玩具。
耿斌是个天生当贼寇的料,他粗俗、勇猛、暴躁、爱说笑。同时,他也不乏机智果敢,只见他用一双虎眸,冷冷的看向郝三通。
郝三通吓了一跳,随即下命令道:“出发!”
此次出征并没有带所有贼寇,主要是现在山上的贼寇良莠不齐,就算把他们全带上,到时候乱哄哄的,就像是赶山东大集一样,要是再发生踩踏事件。
那还怎么打?
所以耿斌只选了两百精壮,要是此战获胜,那就能极大地鼓舞山寨士气,也能借这个机会,把山寨各部糅合到一起,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要是此战失败……那就把责任推到大当家郝三通身上,然后砍了他的脑袋以示军威,也能震慑山寨中的宵小,趁机整合部队。
无论怎么样,他反正是不亏。
看着浩浩荡荡的大军开拔,郝三通满脸苦涩,好家伙……他竟然成吉祥物了,需要他的时候,就赶紧发号施令,不需要他的时候,就把他丢到一边。
二十里路并不远,一直到四更时分,终于到了李大户的门口。
如今的士族豪绅是有资格豢养打手的,名叫部曲,这些乡间大户就像是一个个堡垒,占据着很多田地,经营着生意,对那些贫苦百姓的死活视而不见。
就算上山当了贼寇,平日只敢劫掠百姓,却不敢对大户下手,毕竟大户守卫森严,又有装备精良的打手,很难打得过他们。
就算打得过,这些大户会相互联合,出动兵力强力镇压。
此时,这两百人的队伍围住了李家大户,顿时把门口的守卫吓得半死,他急忙跑进门呼喊救兵,片刻间,便在门口集结了七八十人。
得知消息的李管家有了底气,出了门,看着耿斌一伙人大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我劝你们放下武器,有话好好说!”
“说你娘!”耿斌骂道:“我们是来替天行道的,识相点,就把田契和金银都交出来,我们也不找你麻烦。要不然,今日就灭了你们李家!”
“就凭你们?一群丧家之犬。你们要是现在速速离去,还能饶你们一条性命,要不然,这件事就很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