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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红娘 (第1/2页)

一般过完年寒假的余额就不太足了。

今天本来约了几个高中玩得比较好的女生出去吃个饭,但因为有人临时有事被迫取消,我只能将今天的活动改成收拾房间。

放假之前很多小团体吆喝着要聚会,什么初一初二的宿舍、高二高三的宿舍,但都无疾而终。毕业的时候有人说,这可能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了,当时的我还不相信,但原来真的就是这样。

小的时候生活很单一,上学就是上学,放假就是放假,互相之间区别不大。但长大后因为种种原因,可能是环境也可能是个人特性,大家的生活轨迹开始分叉,自然就很难再同步。

说起这群女生,相比于一一、余霖和Fifi,她们更加“张扬”一点:因为本身外形条件和家庭条件都比较好,性格也属于我行我素,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各自在学校里都小有名气。虽然外人看上去我们像是一群不学无术,整天在学校里招摇过市的“坏女孩”,但偏偏我们每个人的成绩都不差,算是会玩也会学的类型。

郑博所在圈子的人属于高级玩家,包揽了学校的门面工程,当时的我不太喜欢,一方面是出于自卑,有种“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的感觉;另一方面,我的确是觉得他们的行为有点幼稚,有点无知,没有内涵来支撑的自信就是自大。

而一一和Fifi在学校里基本上就是小透明,除了自己班的同学或是以前认识的朋友以外,几乎没有其他交际圈了。余霖有参加学校的舞团,借机也认识了一些乐队的人,人脉还算丰富。

这群高中的女生像是他们两部分的中间点,连接着所谓的上下层,既不至于和各类“花边新闻”脱节,也无需过多的社交,就相当于互关但不评论,这个状态令我比较满意。

我把架上的都理了一遍,有很多是以前的教科,我妈一直觉得占地让我卖掉,但我不肯。在我眼里,这些写满密密麻麻笔记的已经不是这么简单了,“这些是心血,是见证,懂不懂。”每次我都这样反驳她。

即使我坚决反对,这次回家还是发现少了不少,大多是一些小学的,看来她打算暗度陈仓,先从历史较久远的下手,分批地将它们清空。我清点了一下,不见了两本语、两本数学和四本英语,可能因为英语比较薄,她就更“猖狂”。我笑了笑,无奈地摇摇头,原来没有预想中的那么难受。

载体消失并不代表它所蕴含的意义消失。捡起一些东西的代价可能就是丢掉一些东西,与其说这是代价,不如积极地看成是减负。背负太多不利于前行,记忆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拥有,我开始明白这个道理。

这么闲适的时光不如来点音乐吧,我才想起来有一段时间没有看手机了,一打开就是马硕成的对话框。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他妈妈,老是唠叨他穿衣服、下雨带伞、感冒发烧要吃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像我妈妈,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开会、什么时候洗澡,像查岗一样,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正常一些吗?

“下周吧。”我打开播放器播起了音乐。

“回学校会碰见我的前女友,好尴尬阿。”我正忙着,没什么心思跟他谈心,当然也有一点赌气的成分。

“看样子你前女友也不少,你不该习惯了这些事了吗?”

我接着打开桌上的两个抽屉,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掏出来。

这是我最重要的两个抽屉,用来放一些能称得上是“珍藏”的东西:有十二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MP,有1G的内存,在当时算是很先进的产品,不过现在已经开不了机了;有几张乐队的专辑,是以前省吃俭用攒钱买的,有个说法是“金牛座不追星”,我就是这样,买专辑纯粹是为了支持销量。这些乐队都很小众,大多没有经纪公司,可能每次就只能发行几千张,卖完只能算是回了本。

“但以前都没有同班的。”他默认了有很多前女友。

“那你找下一个的时候记住这个教训了。”虽说我一直没有幻想过跟马硕成在一起,但我知道,当我看到他跟其他女生一起时我还是会难过,偏偏我是个喜欢受虐的人。

抽屉里还有一些小物件的残骸,项链、手环之类的东西,初中的时候我们这边很流行格子铺,这些小玩意大多是在那买的。整个格子铺是由一个个玻璃柜组成,有点像码头的集装箱,每个柜子里都会卖不同类型的东西,有美瞳、卡贴、笔袋、手机绳等,看着精美但大多用一会儿就会坏掉,关键它们还不便宜。

“真败家。”我自言自语了一句,现在网购的话,同样的价钱可以买一大盒了吧。

我拍了个照当作纪念,随手也给Fifi发过去了:“你看!”

我把垃圾桶拿过来,拿起一件就想往里扔,想了几秒,手一直悬在空中:要不再放放,抽屉还没满,不至于容不下它们,说不定什么时候想拿出来用呢。我强行说服了自己,将它们整理好又放回去了。

“下一个,下一个在哪呢?”

“要不我给你介绍介绍?”我明知道他会回答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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