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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潭水中的女神,艳影在波光中荡漾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李飞扬才醒了过来,现自己躺在一张简陋的石床上,石床上铺着妖兽毛皮,倒是十分松软,伤口上抹着厚厚一层的黑乎乎的黑泥,伤口感觉到凉凉的,却是不怎么疼了。屋内陈设比较简单也比较原始,却是收拾得十分整洁。

李飞扬正在打量这个房间时,听到外面脚步声传来,连忙闭上眼睛装睡,眼睛却透出一道缝偷偷观察这个屋子的主人是谁,显然是对方将自己从大山深处救了回来,还给自己敷上了这黑黑的泥巴,这种泥巴显然颇具疗伤功效,效果相当不错。

一瞥之下,李飞扬却是呆住了,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如果说云蕾是凡脱俗,气质高雅之美,那么这个女孩简直就是落入人世间的精灵,她的美,不是人世间的美。看到她的人,想不到的不是美丽这个词语,而是和无尽宇宙星空一样的感觉,神秘、灿烂,令人目眩神迷。她的手心里还捧着正在沉睡的小白,可能这家伙刚刚吃饱了,也不知道女孩给它吃的什么东西。这货,还真是能吃百家饭啊,到哪里都有得吃有得睡。

即使这个女孩身上穿得只是简单的兽皮衣服,却胜过这世界上最美的霓裳羽衣。

那个女孩却似乎看到他眼皮下的眼球在动,笑了起来:“你这个人,明明醒了还在装睡。”

李飞扬只得尴尬地睁开眼睛,笑了笑:“感谢姑娘救命之恩,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女孩说:“这里是大山深处啊,我从小就和姐姐,还有族人们生活在一起。两天前我出去打猎,正好看到那只幽灵豹要吃你,所以将它射死了。后来在附近现这个白色的小家伙,是你的灵宠吗?好可爱!”

李飞扬心下明白了几分,这个姑娘可能是阿修罗魔族原始部落的人,传说中阿修罗族男人剽悍丑陋,女人却大都生得极美。她站在他身前,他才看到她身上果然有一种不同人类的模样,两只眼眸竟然是一只金色,一只蓝色,散出妖异之光,头也是金色,两只耳朵略微有些尖,除了这些特征,其他倒是跟人类差不多。

不过传说魔族的人不管男女都是妖魔鬼怪,生性凶残,视人类为死敌,怎么还会救他呢?看来这传言也不可信啊。

“我叫李飞扬,你叫什么名字?你救我一命,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李飞扬问道。

“我叫阿尔忒弥斯,你是人类吗?为什么来到我们居住的地方,还受了这么重的伤,幸亏我们有神奇的生命之潭,里面的泥土可以帮你恢复。”少女一片天真善良的样子。

“谢谢你,阿尔忒弥斯,我是来自万里之外一个国家的人类。你是阿修罗族人吧,为什么要救我呢?我们人类总是说你们阿修罗族人特别仇视人类。”李飞扬看她非常单纯,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感,也就开门见山地问了。

“你错了,我不是阿修罗族人,我们是修罗族人,不过你们也不可能分得清楚。我们和阿修罗族人很有渊源,算是有血缘关系吧!不过我们长老说过,在你们人类眼中,我们修罗族人和阿修罗族人都是所谓的魔族,是一样的。所以人类对于我们来说很危险,你们抓到妖族的人,男的都要杀掉,女的会卖掉,是不是这样呢?”阿尔忒弥斯对于人类的认识,也仅仅来自于部族长老的说法。

两个小白遇到一起了,所以也没什么弯弯绕。

李飞扬点点头:“我也听说是这样的,还听说阿修罗族都喜欢吃人,不过我以前没见过阿修罗族人,至于你们修罗族人,我连听都没听说过。我也听说人类和妖族是不死不休的敌对状态。你这么善良,怪不得和凶恶的阿修罗族人不一样,原来是修罗族。不过既然你们长老说人类很危险,你为什么会救我呢?”

阿尔忒弥斯认真地说:“我们修罗族人敬畏大自然和生命,只要不是为了猎取食物,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们是不会胡乱杀害任何生灵的。虽然长老说人类很危险,不过我觉得你不是坏人,我能感觉到。何况,你根本打不过我。”阿尔忒弥斯说着笑起来,起一阵悦耳的笑声。

阿尔忒弥斯那笑容就像静谧的星空中星星在绽放一样;那笑声就像最美丽音符,在心中荡漾。李飞扬的心似乎被什么狠狠触动了。

不过阿尔忒弥斯最后那一句话,令他汗啊,那个一脑门子的汗。小姐姐,我可能是打不过你,不过你不要这么直接好吗,哥哥我的节操碎了一地啊!

一番交谈后,李飞扬了解到,阿尔忒弥斯所在的部族是修罗族人的一支,叫做月神族,崇拜月亮神。

修罗族人完全不同于经常与人类作战的那些阿修罗族,修罗是端正的意思,而阿修罗就是不端正,所以男性很丑陋。但修罗族的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是相貌端正,可以说是这个大6最美丽的一族了。

他们大都天性善良,不喜欢战争和杀戮,离群索居,远远离开阿修罗人,独自生活在这阿修罗山深处,以狩猎采集为生,这里已经生活了8多年。而李飞扬是阿尔忒弥斯见到的第一个人类。虽说部落长老常常告诫他们远离人类,但天性善良的她还是救了李飞扬一命。

阿尔忒弥斯是部落的月亮圣女,在部落里享有神圣的地位,象征着月神族的守护神。圣女从1岁起,就要离开部落聚居的地方,在他们的圣地“生命之潭”附近修炼,直到掌握了生命之潭的奥义,才会回到部落,成为部落真正的守护神。

生命之潭方圆十里,是不允许任何人进来的,所以,在阿尔忒弥斯这里,李飞扬不会见到任何修罗族人,他也松了一口气。阿尔忒弥斯这么善良单纯,不代表她的族人对他也怀有善意,碰到了万一起什么冲突自己太危险了。

阿尔忒弥斯说李飞扬打不过他,并非是炫耀,而是天真纯朴没有任何心机的体现,她自幼生活在部落中,自然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李飞扬现,阿尔忒弥斯的修为确实是再他之上,应该是半步武王的境界,而且她还是一名狩猎高手,每天总是能猎回一些妖兽,采集到各种食用的植物。

不过她的烹饪水平却很是一般,做出来的食物只能说还可以吃罢了。不过,女神还要学什么厨艺?女神只管吃就可以了。而且能吃到女神做的东西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居然还在心中挑三检四,李飞扬在心中居然对自己腹诽不已。

在阿尔忒弥斯的照料下,李飞扬又服用了一些疗伤丹药,过了十天终于能下床了,这简直就是个奇迹,即使在这个世界,武者有着强悍的体质,受了李飞扬这么重的伤,没有两三个月根本是坐不起来的。看来那生命之潭的泥巴确实十分神奇,李飞扬自身已经被三昧真火打熬过的体质真是不同凡响。

阿尔忒弥斯也是十分惊讶,这样的伤势能活下来,而且这么快就能下床的,还真是没见过。

既然能下床了,李飞扬就开始练功打拳了,身体也渐渐康复,一天在李飞扬在院中练拳的时候,拉着他说:“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可以让你很快复原,说不定对你练功还大有好处哦。”

李飞扬暂时还是不能在丛林间飞奔,阿尔忒弥斯几乎是托着他,迅捷地在林间穿梭,很快到了一个水潭旁边。

到了水潭旁边,这里的温度立马降低了很多,尽管李飞扬如今修为也已不低,但是也感觉皮肤有一种被寒气针刺的感觉。李飞扬突然感觉丹田之中的三昧真火似乎从安静的状态中变得激动起来,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阿尔忒弥斯说:“这是我们部族的圣地生命之潭,在这里练功身体会恢复得比较快。我从1岁开始在这里练功,你也下去来吧。这里的水异常寒冷,不过元力十分充沛,是外界的几十倍。你坚持不了的时候就上来,不用等我。”说完,迈入潭中,整个身体沉入潭中。

李飞扬也不迟疑,迈入寒潭中,潭水果然刺骨冰冷,寒气侵入骨髓,几乎要将他冻僵。他连忙用意念驱动丹田三昧真火,带动真气在体内运转,抵御寒冷。

真气运转两个周天后,他才感觉了稍微好过了一点。睁开眼睛一看,阿尔忒弥斯就在自己身旁几十米远处,正盘腿而坐,双手结着一个奇怪的手势,两只眸子却是睁开的,在清清的潭水中像两块璀璨的宝石放射着金色和蓝色的光华,阳光射入水中,眼前一片金色,阿尔忒弥斯金色的长在水中像水草一样飞舞,整个人散出令人目眩神迷的气息。

作为前世青的他立即想起了那《再别康桥》——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树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徐志摩诗里描写的岂不正是眼前这幅画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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