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叫什么女朋友,那他妈是被告! (第12页)
是夜。
李晨坐在直播房间思考着自己的内容。
自己脑海中的案例,只是个例和濠头,但并不适合每一个人正确使用。
而作为一名律法工作者,必须要抱着严谨的态度来为网友普法。
万一人家真的按照案例去实操了怎么办?
又或者是被恶意之人加以运用?
不排除这个可能。
晚上八点,李晨正式开播。
由于多次被整活的网友给封停,李晨很干脆的开启禁言模式。
“相信很多人都有点搞不懂,这次为什么主播开启禁言。”
李晨看着直播间露出一副正经的模样:“主要是大家太过于热情,主播又没有办法去解决被封禁的问题,干脆一刀切好了。”
或许是因为他的行为引起了整活网友的不满,人数并没有之前一样高,来回不停的跳动,维持一万左右。
这就像一本小说,刚开始的内容都是不正经和搞笑整活,突然间换了一个模式,让大家一时间难以接受。
不过无所谓。
留下来的人才是真爱,又或者是真正遇到困难的人。
如果只是一味的搞笑,那他干脆辞职专门去做一名搞笑主播算了,还普个屁的法?
给大家整个女装,脑海里的案例随便一搬,再用上搞笑的话把案例说出来,绝对会大火。
但……
多多少少有点不负责任…
“今天呢,还是给大家聊一下关于法律的问题,然后在与大家连麦。”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开口说道:“今天要讲述的是互殴与正当防卫。”
“相信好多人都会遇到这个问题,就是有关于被打到底能不能进行还手。”
“而司法部也对还手做出了最新的定义,就是被打能够还手,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紧急避险。”
“一般很多人都会选择无视紧急避险,认为还手不再是互殴,但最后的结果却不是大家想象的完全相反,绝大多数人都会被执法机关认定为互殴。”
“还是给大家个例子。”
“有一个叫张三的,路上遇到了个豪横的李四。”
“两人因为一点点的小矛盾,刚开始还是简单的吵闹。”
“而李四这家伙脾气本来就暴躁,感觉自己被骂了有些生气。”
“因为在他的眼里,只能我骂你你不能骂我。”
“再然后,他动手了,一个巴掌打到了对方的脸上。”
李晨看了看直播间,带入张三的个人心里情绪:
“而张三也是个不服输的主,在家里没事就刷短视频,也是看见了关于还手的定义,最后出手还击,与他纠缠到了一起。”
“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种行为有百分之七十以上会被认为是互殴。”
“最主要的原因,是两人由语言冲突上升为动手,而执法机关大多数会站在第三视角来看待这件事。”
“你如果不给他吵不也就没有这件事了?”
“而不跟他争吵,或者转身如果不理他,也恰恰就是紧急避险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