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下楼,何遇说他从分公司要了一部车来用。
“幸好刚才牺牲的是左脚,车子还能开。”何遇一边打趣,一边帮芳卿系好安全带。
芳卿脸有些红,小声地解释道:“对不起啊,刚才真不是故意的,让你的腿成了无辜的宣泄对象。”
何遇发动了车子:“哪的话,以后有事都可以冲我来!男人皮糙肉厚,一会就好。”
芳卿浅笑,她觉得今天的何遇完全不同以往,说话风趣幽默了。
她扭头盯着何遇确认,穿衣风格也似乎休闲了很多。
何遇余光撇到芳卿在看他,等红灯时,分给她一个眼神,懒懒地问
“怎么了,过个年不认识了?”
芳卿加深了笑容,留给何遇一对他永远也看不够的酒窝。
、
日和风暖!在这个春日里,他们像两只挣脱桎梏的小鸟,逃离喧嚣。
车里温暖,音乐舒缓。
出了市区,车速也升起来,路在车轮下延展,两侧屋舍风景迅速后退。
芳卿一直望着窗外,她此刻多希望前放永远不到终点,就这样一直开、一直在路上。
何遇说要带着芳卿去徒步,他希望芳卿转移注意力,让身体上的痛来大过心里的苦,通过这种快速消耗的途径彻底释放自己。
芳卿心里无声感激:这个认识未满一年的人,的确了解她。了解她--不说不是不痛,不表现不代表不在乎!
两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了目的地,地处卫市远郊的一处山区。
何遇从后备箱拿出一个很大的户外背包,里面鼓鼓囊囊塞得满满,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芳卿早饭没怎么吃得下,中午早早饿了,肚子一声接一声的叫。
何遇心下了然,带着芳卿,在上山处找了一户农家乐。
店里游客不多,男主人就邀他俩和自家人一桌吃午饭,质朴的女主人还殷勤的拿来两副新碗筷。
土鸡汤、自家田里的时令蔬菜,还有主人限量品尝的果酒,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然,却又充满人情味。
芳卿偷瞄身边的何遇,看他谈吐自若地同农户聊天,芳卿回忆着:好像就没有他不明了的事情,没有他融不进的环境,和刚认识时还真有点不一样!
吃饱喝足后,稍做休息,准备上路时,主人家还一再提醒,山区信号不好,注意安全,别走散了。
淳朴的民风让他们体味到人与人之间原来还可以这样相处,心也能够贴的如此近。
稍微行走了一段缓坡,前面山路逐渐变得崎岖起来。
本身就是易出汗体质,再加上这两年疏于锻炼,没走多久芳卿就大汗淋漓。
到后面难度升级,道路近乎于陡峭,多半是何遇先爬上去,再反手拉芳卿。
攀登半晌,芳卿早已口干舌燥,嗓子眼像是点了火盆,直冒青烟,她只能依赖着何遇的手,艰难地在后面赘着。
不久,何遇回头,视线看到芳卿的乌亮短发被风丝丝吹起,额头上的汗大把大把地滑过原本素净的脸。
他赶忙找了一块较平整的石头,放下背包,拿出素白的方巾给芳卿。芳卿先抄起水壶猛灌几口,然后拿着方巾满脸一通擦,结果是,白方巾变黑了,脸也更花了。
何遇看着芳卿的杰作,“噗嗤”一声笑了,“这是哪里来到野花猫啊,连脸都不会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