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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章

她实在太过于认真,又不知在想些什么,连院子里站了人都不知道。 她这个心不在焉、魂不守舍,走神的样子,沈林轩最熟,不知不觉捏紧了拳头。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蒲希冉闻声,抬头,看见他的身影后,立即笑了一下。 对于董纯夕怎么来的,没问;怎么走了,也不关心。 只说:“你用过晚膳了吗?” 沈林轩心底觉得讥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可夫人看起来实不像好吃之人。 他每一拳都像打在棉花上,她不接招的,就是一直这样软绵绵。 “我在外面吃过了。” 沈老板在戏台上磨砺出来的演技高超,撒起谎来,也是信手拈来。 蒲希冉“嗯”了一下,怕他饿肚子,想着给他留饭。 其实自己也没吃,想等他回来,跟他一块吃。 倒是没犹豫下回还要不要给他留饭,不过待会儿要自己吃了。 “你不问问我,这两天不在家,都是去了哪里。”沈林轩将手背在身后,问道。 “男人应酬多,这些总是难免的。”蒲希冉说话间,已起身,将煎好的草药端下来,让火渐熄。 “是吗?你何出此言,你又不是男人,怎知男人应酬多?”沈林轩追问道。 蒲希冉觉得莫名其妙,她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就像男人不会生孩子,也知道生孩子会流血一样吧。 她的注意力都在煎好的草药上,没理会他。 才想提醒他喝药,便又听他问道:“那你说说,是谁应酬多,让你得此结论?” 蒲希冉这回肯舍得放下那死沉的药罐子,直起身子,瞧了他一眼。 还没回答,甚至压根不会回答,沈林轩这个始作俑者,已经成了胆小鬼,先逃跑了。 他怕听见她说‘傅云亭啊,傅老板应酬多’,明明是他问的,现在却不敢听。 只身回了屋子,小妻子并没有跟进来,因为蒲希冉还在外头费劲巴拉的,打算将药舀出来,盛在碗里,晾着。等着凉一凉,给他喝。 沈林轩进了屋,先看见案台上搁着的几件衣裳,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制的。 他从前见过,热衷于给丈夫买衣裳的妻子,他朋友里就有,将夫君打扮的体面又英挺。但是直接上手做的,倒是不多。这年月,若男人在外面邋里邋遢,社会不责备男人,只会笑他女人不会打点,窝囊,不贤惠。 她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哪怕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上去也会略显臃肿。 可他不在乎,而且好想穿啊。可还要故意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沈林轩终究没忍住,将手指覆在上头,抹了抹衣袖的位置,看向镜子里的自己,想象他穿上的样子,那不得去梨园行,跟所有同行都嘚瑟一圈? 他不是个惯于炫耀的人,可忍不住,甚至光在戏班里走一圈都不够。 沈林轩轻咳了两声,顺着门缝,朝外望去,很想问她一句:‘这衣裳是给我做的吗。’ 余光处,就瞥见梳妆台上,那盒洋人品牌的化妆品。 他看着眼熟,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报纸上,傅云亭才代言的那一款。 他为何会记得那么清楚,因他瞧了不少关于傅云亭的报道。且这一款洋人口脂和面脂,在报纸上报道过许多回,在北平掀起了潮流,稍有点钱财的时髦女郎都在买,没钱的女学生,攒钱也在买。 他当时还骂过他,崇洋媚外的狗东西,一个老爷们代言女人的东西,不嫌丢人,不怕人骂,戏子就是扭捏做派。还不支持国货。 想不到,会在妻子的梳妆台前瞧见。 沈林轩抄起那盒胭脂,大步走出门去。 见蒲希冉半俯身,蹲在炉火旁,已将草药舀到了碗里,晾到不烫手,刚刚好,正要端进屋里去。 沈林轩走过去,便是一脚,将紫砂壶和药碗,连汤带药,踢了过去。 紫砂壶碎了个干净,药碗也被打破了,她的心血毁于一空。 由于他的力气太大,有零星碎片,溅到了她手背上,着实将她烫了一下。好在不多,没将她割伤,也没烫破皮。 但她眼泪还是下来了,含在眼圈里,抬头幽怨地看着他。 难受地吸了吸鼻子:“若这是我自己的药,你踢了也就踢了。你的药,为何要这样任性,跟自己过不去?” 沈林轩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药不药上,捏着那盒胭脂问她:“这是哪儿来的?” <

> 蒲希冉将眼泪憋了回去,哽咽了一下,说:“这是我嫂子送给我的。” “你嫂子会那么好心给你?嫁妆都被她要回去了,若她真对你这么好,你会迫不及待地离开蒲宅?”沈林轩毫不留情揭短,始终带着讥讽。 他痛,就得让人跟他一起痛。他才能压下这股激狂,活下去。 “你若不信,可以去问我嫂子。我可以拉她来对证。”蒲希冉说。 其实也没什么信心,嫂子会答应。 因自己,兄嫂吵架,嫂子不怪她就不错了,又如何还会帮她。 “你们一家人,她自然护着你。帮你做伪证,也不是不能。”沈林轩说。 可他方才明明说,嫂子没那么好心,送她东西的。 “一盒胭脂,又不值什么钱,她多得很,随手就送给我了。我哥又不是买不起,回头还能给她买更好的。你为什么要纠缠这件事,为何要这般生气?是不是你看见我就不高兴,我做什么你都不满意。” 蒲希冉从不怪他为何不信任自己,因她觉得,那是在乎自己的表现。 可此刻却动摇了,当一个人男人不再爱你,那你做饭是错、缝衣是错、煎药是错,连呼吸都是错。 “你是看见我就烦么?还是我做错了什么。若是我让你碍眼,我可以走的。” 哪怕,并无什么地方可以去。 一个说要走,一个拿枪指着他,逼他给妹妹写休。 沈林轩想也没想,直接将那盒胭脂砸在地上,跟紫砂壶躺在一起,一旁是流了一地的草药。 “你不要摔。”蒲希冉想阻挡,已经来不及了。 她低头去捡,心里难受得愈发厉害。本来嫂子跟她的关系就岌岌可危,这下知道,她砸了她送的东西,怕是会加深误会。 沈林轩看着她,试图去拾起那堆碎片,闭了闭眼睛,头也不回地去了房。 只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忍不住摔更多东西。 蒲希冉见那胭脂盒实在碎得厉害,补救不了,便也放弃了,遗憾地起身摇了摇头。 嫂子虽是小醋缸,那也是因为喜欢哥哥,倒不会真拿劣质、烂脸的化妆品给她。 这盒胭脂,蒲希冉用着还不错,深觉可惜了。 她不曾关注过傅云亭的新闻,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仿佛这个旧人已经死了,并不知晓胭脂的出处。 只想着,何时再去买一盒,以假乱真,说不定能瞒过去。 免得被嫂子知道,她送的东西不在了,还是被摔的,辜负了她的心意。 回房后,同小厮吩咐道:“将今晚大爷未动的夜宵,用干净的笼屉装好了,去给这城中吃不起饭的流民吧。” 几个小厮吞了吞口水,他们还没这口福呢。 只是在太太的眼里,民国与晚清不同,佣人不是奴才,不能吃雇主剩下的食物。 且他们是佣工,上工赚薪水,不是赚窝囊费,对各行各业的人都该尊重。 小厮点了头,蒲希冉又嘱咐了一句:“不要倒在地上,会有细菌、不卫生,也不尊重人。他们是人,只是时运不济,不是流浪猫狗。盛在干净的碗里给他们。” 小厮诺诺称是,嘀咕道:“他们那胃都练得刀枪不入了,饿死都不怕,还怕细菌?太太的规定,我们已执行一段时日了。不浪费粮食,吃多少做多少,若还是剩了,就分给城中难民。但你救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啊,这事还是得靠当局。咱们小老百姓的力量,是有限的。” “不以善小而不为。这条鱼在乎,那条鱼也在乎,就够了。”蒲希冉说完,小厮已经点了头,出去。 心底感叹道:‘宁做盛世狗,不为乱世人。太太是不知道,这有钱人家的猫狗,比人还尊贵哩。穿衣服、吃好的。甚至很多人都扬言,若发生火灾,救自己养的猫狗,也不救那些自己的同胞。’ 负责分发的小厮到了后门,早早有乞丐等在那儿了。 分食物的时候还在想,这也算好事一桩,借机给大爷积累好名声了。 有衣食富足的街坊邻舍,抄手议论道:“这沈老板真是好心,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不光自己酒肉臭,还接济冻死骨。” 也有人说:“我看未必,沈大善人还不是为了图名?” 大多数啧啧两声,佩服更多:“就算是为了名声,我也希望这种人多点。要是人人都为了千古留名,付出真金白银,还怕不能实现大同社会么。” 一旁有人犯了红眼病,看不得任何人好,开口造谣道:“就一点残羹冷炙,馊了的饭菜,又不是真金白银,犯得着这么舔吗

?” 立即遭到了周围群起而攻之:“你那么善心,那你把真金白银拿出来呗?别是连块酥饼渣都舍不得吧?” “你管我舍得、舍不得,你啷个知道我就没管穷人?”那人说不过,早早酸溜溜地逃之夭夭了。 小厮听见周遭人的议论,不求感激,但不能让雇主好事变坏事,扯着嗓子,道:“沈家用以周济难民的食物,都是干净的,谁再污蔑,咱们就对簿公堂。” 食物还未发完,有狂热戏迷挤过来,压低了声音,有几分不好意思,又兴奋到期待地问:“有沈老板吃剩下的吗?我可以花高价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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