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则之开荒耕地的时候,单同善总会在安排完事情之后,跑过去和他一起劳作。
单同善扛着锄头,撸着袖子,腿上都是泥巴,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一个读人。
“单参谋一个读人跟着我们一起劳作,可还习惯?”
单同善把肩头的锄头放在地上,用手拄着,说道:“承蒙大人关爱,眼下游击营初创,众人皆在劳作,我岂有独自偷懒的道理?”
王则之点了点头,说道:“好,单参谋这份功劳我记下了。”
“多谢大人。”单同善施了一礼,拿着锄头劳作去了。
单同善自从跟随了王则之,他就感受了一股不同于大明朝暮气沉沉的气势,朝气蓬勃的气势。
加上王则之对他的礼遇,更是让他生出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想法。
寿阳、盂县招来做工的百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一个个使劲儿干着,生怕惹得王则之不高兴,从而拿不到工钱,还好王则之的工钱都是当日结算,他们只要做完了当日的工,王则之不仅给他们钱,还管饭,这是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这么好的老爷很少见,所以这些人又怕王则之不让他们再来做工了,干起活来,那是一个比一个卖力。
“吃饭啦。”
午时,杂役们用担子挑着饭菜给他们送饭来了。
这是百姓们最除了工钱最期待的事情,王则之给他们的饭菜总是足足的。
最近,他们还喜欢上了吃一种小米做的吃食。
叫“蒸饭”,是用小米加上野生的枣子,放一点蔗糖,爽甜可口,又顶饱,这是山西独有的一种吃法,别的地方很少见。
王则之自从吃了一回之后,他也喜欢上了。
大家伙笑眯眯的吃着饭菜。
除了这些,王则之还特意安排了荤菜给他们,这也是百姓们最喜欢的吃食。
当他们第一次看到王则之还给他们准备了肉菜之后,一个个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可是随着连续几天都吃到了肉,这些人也见怪不怪了。
百姓们放下手里的农具,集中到杂役们的身前,开始领饭菜。
干活不仅有钱拿,还能吃饱饭,这些百姓又看到王则之与他们同甘共苦,这样的生活让他们很是高兴,甚至有人回村之后跟人吹嘘,我跟某位大人一起干活吃肉,经过他们吹嘘之后,更多的百姓跑来王则之这里,想要加入开垦荒田的队伍中去。
王则之对于这些前来投奔的百姓,那是来者不拒,要知道,陕西现在因为干旱还在闹饥荒呢,他需要大把的田地耕种粮食,再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
王则之在山林间的小溪里洗了把手,领了饭菜坐在一块石头上吃了起来。
单同善也同样领了饭菜,坐到他身边吃了起来。
相比于百姓们呼啦呼啦的吃饭声,单同善细嚼慢咽的样子看起来极为让人舒心。
“小铃啊,你怎么来了。”
小铃就是那个拿破碗领饭的小姑娘,由于来到王则之这里之后她每天都能吃饱饭,现在已经没有那么瘦弱了。
不过,由于他还小,才十三岁,王则之就没要她做事,而是让他呆在营地里给杂役们打下手做饭。
小铃是个孤儿,没有家人,她说她的家人都饿死在路上,这一点和王则之很像。
可能是同病相怜的原因吧,王则之对她有些特别照顾,总会私下里拿些好吃的给她,时间一长,他发现这个小姑娘有些黏着她。
王则之可没有恋童癖,所以,他就开始疏远她,经常跑到山林里开荒,没想到,她一个小姑娘竟然也跟了过来。
“我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大人了,我问了李哥儿,他说他每天送饭的时候都能见到你,我就跟来了。”小铃也不羞怯,端着碗就坐到了王则之身旁。
小铃说的李哥儿是杂役中的一人,他每天都会带着人来着王则之送饭菜,自然是知道王则之在哪里的。
单同善看了眼小姑娘,若有所思,咳嗽了一声,端着碗另外找了一个地方。
“哎...”王则之伸出手拦了一下,他见单同善头也不回,就没叫他了。
王则之有些尴尬的看着小铃,说道:“原来是这样啊,这些日子营里事情多,我抽不开身,你还小别到处乱跑,外面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