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尔一本正经地道。
她脑子有些模糊的记忆闪过,那是她与宋南知第一次见面时,宋南知也是这么问她的。
“哦,看来臣下是跟对了郡君,总说下半辈子不愁吃穿了。”
“哼,那当然。”
“天色不早,我们回府吧。”
“嗯。”
思尔乖巧地点点头,殊不知,自己在宋南知面前已然变成了一只乖乖地小兔子。
周围有很多罗家军的人和江洲帮忙的百姓,他们看到了宋南知与思尔并肩站在一起,府洲中人早有耳闻这位小郡主君的“秘闻”,又知道那小霸王的德性,宋南知带着思尔每天都在府洲中乱窜,行事从不遮掩,在这半年多的时光里,百姓们都将她们理所当然地看作一对。
许是江洲民风开放,竟无人觉得有异。
只是从一开始的好奇,然后归于平静。
思尔看到身后百姓的目光之后低头自嘲一笑,原来,可怕的从来不是世俗,世俗所不容的只是遮遮掩掩地窘迫,当你正大光明的站在世俗眼下,人们也只是一瞬讶然而已。
“唉,可惜了我们将军。”
罗家军中有人轻叹。
“我们将军自有好女儿相配。”
“小点声,不可妄议,被将军知道了,小心你的脑袋。”
来江洲之前,罗子骞就与罗家军一众将士坦言,要誓死守卫江洲,守护明慧郡君。
“害,知道知道。”
那将士倒也没说郡君的不是,只是他觉得他们将军这样的好儿郎,该配个健康勇猛的女子才是。
这片渡口,是未昭和合欢的看守地,合欢看着思尔和宋南知的并肩而立的背影有些晃神。
她一直不懂,自己对这位小郡君是什么样的感情,初入郡君府,是为了能在郡君府走个捷径出人头地替父亲争一口气,郡君府确实是江州人为官的捷径,短短几月,她已是一七品小官,父亲也不必在族中低声下气,郡君已将她的名字写上了帝都举荐名单里,可是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名单上时,她并没有很开心,她不想离开江洲,不想离开郡君府,哪怕只是做一个下臣也好。
直到今日看到她们雨中紧靠的背影,合欢才惊觉,原来那一句“郡君喜欢合欢”早已深藏于心底,生根发芽。
合欢,郡君喜欢合欢花,所以才会喜欢合欢,我竟是托了这个名字的福。
合欢虽有些难过,但并不嫉妒宋南知什么,在她的眼里,自己比之郡君,相差甚远,能让郡君记住自己的名字,已是荣幸。
“合欢,合欢?”
未昭拿手在合欢面前晃了晃。
“嗯?怎么了?”
合欢回过神来,看着未昭说道。
“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回去看过你父亲,听闻你父亲一人独居在南县。”
未昭和合欢住在同一个屋舍,又因为两人有些同病相怜,家中只有一个老父亲,所以未昭对合欢有些亲近。
“郡君已经派人去南县接我父亲了,也是我自己粗心,只想着好好为郡君府效力,都没有替我父亲考虑周全,幸而郡君深明大义。”
合欢本来还想着等自己在郡君府站稳了脚跟再去南县接父亲。
“那就好。”
“你呢?”
合欢问未昭。
“诺,你看。”
未昭指着人群中帮忙的父亲。
“郡君借这涝灾,让我父亲从军帮忙等涝灾一过,就可以放我父亲出狱了。”
未昭仰着头说道,脸上是少见的自信和骄傲。
从她父亲走出江洲大狱的那一刻,未昭才觉得自己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是第一次赶到了骄傲,为自己是郡君府的一员而感到骄傲,父亲也替她开心,只要她和父亲能平安,未昭就很知足了。
“这可是喜事,虽有郡君照看,大狱终归不是养人之处。”
“是啊,到时候等宁夫子到了江洲,他们二老说不定还能一起聊上几句。”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