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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两只老虎 (第1/2页)

孙继超跨步站着,左手按着和弦,右手节律轻快而流畅的拨弦,乐音从吉他音孔中奔腾而出,在旋律到达高处,他的嗓音穿插进旋律之中。

“红尘中,总有许多无谓的追逐和妄想……”

“姑娘姑娘请别哀伤……有没有一扇窗,让你不绝望……”

“看一看花花世界,原来梦一场……”

这是一首现时传唱很广的歌谣,来自一位叫做张扬的歌手,这首虽然简单,但旋律明快哀而不伤的歌曲也直接让他家喻户晓,几乎是现时KTV的必点曲目。

程觉得,不管孙继超怎么样,这小子唱出来的这首歌……居然还挺好听的。只是有点感染力不足。

其次,看到周围人轻哼着附和起来,他立时有一种自己是盲的感觉……盲有一种解释是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这确实是……没听过啊。

孙继超的弹唱开始之后,东南方向的一个包间里,三个年龄在二十岁出头的女生,正于这里聚餐,女生气质修养外形,一举一动都颇为出众,服务员在点单倒茶的时候还频频侧目,不过看到其中一个女生胸口上别着的“川音山海校区”的校徽,也就释然了。

作为西川人,西川音乐学院如雷贯耳的大名是无人不晓,而川音山海校区也是这个学院最先开设的分校,也走出过国内一些颇有名气的,有了举足轻重地位,或者正成为冉冉新星的音乐人。

只是这所学校平时管理得非常严格,封闭式教学,倒是不经常见这个学院的学生出没。

当然这群女生今年已经是毕业生了,大家谈聊的也是实习,毕业去向和理想的问题。也算是一场同寝室的散伙饭了。

那头孙继超弹唱开始的时候,这边几个女生话语不停。

“呵,竟然弹唱这首歌……这曲子虽然烂大街了,但要说弹唱,还是有难度的……打赌吧,大横按那里就会因为按不住而出问题,音色会闷的……”一个穿着无袖牛仔外套,有少数民族血统,颧骨略高,脸部轮廓分明的女孩随意的说着,但目光已经落在了她们中穿着蓝色裙子的女生身上,“榛子,你还是随你爸的意思,当老师?”

她旁边另一个穿着背带裙的女子伸出修长的手指,“赌二十。能弹这首歌起码还是有自信,不要仗着自己的专业,看不起如今的中学生呐……榛子他爸是什么人嘛,老学究啊,川南一派的古典音乐老教授!她能有选择?专业是古典音乐,古典音乐最美啊,但现在能当饭吃吗,选择面更狭窄,如今咱们这些艺术专业毕业,如果不想改行能做什么?像你进歌舞团,还是我打算去京城闯闯找些路演机会试试水?现实点吧,记得我们前几届的师哥师姐,能留校做辅导员的少之又少,要不就去艺术团体,或者去做驻场,倒卖乐器?真能依靠自己学的东西闯出名头的,那是几万人里面才能出那么一两个的。”

“不过好像进事业单位倒还可行,我听说很多事业单位都有专门招艺校毕业生的名额,有的为企业化,有的为了指标,但就图个养老。”

“我们辛辛苦苦学的东西,结果就为了混指标,其实说起来也挺丧气的……”

背带裙女子伸手指向蓝裙女子,“还是榛子他爸给她选的这条路稳妥,教育人嘛,虽然是非艺术院校,但那些学校总有不少走艺术路线考大学的学生,光是她那川音的毕业证,每年小课费都能赚不少。其实挺好的……”

被叫做“榛子”,她们中公认气质外貌最为出色的蓝裙女生头戴着一个发圈,黑发垂肩,黑曜石一样深不可测的眼睛放在那头中学生的弹唱中,似乎根本没注意同伴们的交流。

片刻后她回过头来,指了指那头,微笑道,“即兴弹唱就是‘即兴’两个字最有魅力,能让人很容易沉浸进情景里,从而增强表现力。其实你们之前所打赌的大横按,或者还是他紧接着真正出问题的旋律轮扫,这些差错其实没有那么致命,在音乐中,美妙是第一确定要素。即便旋律再正确,再不出差错,但如果音乐做不到听上去的美妙和给人以代入感的表现力,一首歌或者曲子就没有任何意义。”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谁叫你是我们里面最厉害的秦西榛呢!”牛仔外套的女生挥动自己的皓腕,从皮夹子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递给背带裙女生,“那个学生没在大横按出问题,但后面轮扫还是出差错了。还是西榛说的,一首曲子最重要的不是正确,而是在表现力……这些学生还没掌握到这个精髓,所以在我们这些专业的人耳朵听起来还是有差距的……然而,胜在年轻真好……”

几个女生看着那头,她们也正值毕业的时候,只不过是艺术院校的毕业各奔东西,是步入社会打拼挣钱立足养活自己的现实问题。

秦西榛接受家里安排去当音乐老师,王可艺远赴京城和朋友成立工作室去走穴接商演,杜妮则准备去蓉城歌舞剧团参加面试,和这群中学毕业生未来是高中生涯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层级。

现在再来看这些少年人的毕业,她们或多或少都想起了当年的年华,沉浸在怀缅中。

···

“什么酒醒不了,什么痛忘不掉……”

“姑娘你不要哀伤……向前走,就不可能回头望。”

伴随着一连串快速拨弦的激越乐章,孙继超的弹唱在余韵中消逝。他手指再动了一下,点拨了一小串自己加进去的尾音,这个时候那处包厢的三个女子此时就相视一笑了,这些学生耍帅一套一套的,只是她们看来多少有些浮夸。

四周围响起掌声,有人吹了口哨,杜雨婷脸红红着,时不时瞅向孙继超,那眼里似乎都被这个酷酷的身影占据了。

俞晓也啪啪啪的鼓掌,程看过来的时候,这损友嘿然笑道,“当初我吟你的诗,那的确是看他们捧孙继超臭脚不顺眼。现在鼓鼓掌呢,你看啊,刚刚还恨着你的杜雨婷,现在完全被孙继超吸引了,这帮你转移多少火力啊!你现在可不怕被人用眼神千刀万剐了。”

程哑然失笑。不过这好像也倒是不错……

自己就像是个大魔王,而在人家的青春里面,孙继超这样的白马王子踩着他登顶而上,解除人女生内心的阴霾,不也是多年以后回忆起来挺完美的一个剧情嘛。

只是他成了反派而已。

反派就反派吧。

只是程看着姜红芍在那头笑得前俯后仰的,显然也看出了这点,倒是让人牙痒痒啊。

就在程目光看姜红芍的时候,突然被什么物体遮挡了注视那头的视线。

他移动目光,孙继超方才在无数人注视下,拉链的运动服敞开,露出里面好看的T恤,一只手揣兜里,另一只手单手攥着吉他,在一帮女生“哇!”捧嘴的星星眼中,帅气十足的来到程面前,然后拿着吉他的右手平伸出去,遮挡住了程的目光。

吉他,递向了程。

目光,是傲慢是潇洒是挑衅是“给你你也来一首”。

俞晓歪了歪嘴角,这简直是赶尽杀绝啊!你白马王子得了便宜有鲜花和掌声还不够啊……怎么着还想看着程出丑?

好你押对了!程我们走!

和俞晓一样对程底细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则是大院里的小伙伴们。

倒不是程不会弹吉他,而是他们谁都知道程会些皮毛,当年有人在华通公司对外出租的商铺里办了一个音乐班,有个五门课的免费听课时间,程当时就花几十块钱买了把最入门的吉他听满了免费的五门课,后来在大院子弟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在杨夏面前献宝般的弹了一首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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