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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章

沈林轩起初还当是自己眼花了,直直站在原地,直到朝思暮想的人,朝自己走过来,他方醒过神来,知道不是又一场梦魇。 宋亦慎安排的护院试着站出来,想挡在不知分寸的戏迷前面:“沈先生现在需要静养,痊愈后会登报说明,以免戏迷担心。小姐还请互相理解,为沈老板好,就别打扰他正常生活治疗。” 她还没走向他,就被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拦下了。仿佛自己再往前一步,便会被当成小鸡仔一样拎出去。 “什么小姐,是妇人。这是我太太。”沈林轩像往常一样,面色如常,唇角挂一抹时浅时无的笑意。 护院忙放了手,低头道歉道:“不知是夫人,是我等有眼无珠,抱歉。” 沈林轩已没了从前、对她几乎出于本能的维护,随和笑笑说:“不必知晓,本来没什么。” 蒲希冉所有思绪都在担心他,也没在意他是否维护了自己,像从前一样。 只当她家少爷,性子和善,不为难下人。 作为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当然得为民主平等的新时代、新思想作出表率。 “怎么了?是不是回来的路上受伤了,还是在奉天身体不舒服?我一直担心你到那里会水土不服,从哥哥那得知奉天在打仗,我每日忧心如焚,总怕你有闪失。”蒲希冉走过来,十分自然地牵起他的手,抬头,摸了摸他过于消瘦的脸颊。 就看见他红了的眼圈,压根没往他会哭的方向联想,只当是身体微恙的表象。 沈林轩被她触碰了一瞬掌心,肌肤相贴,仿佛前尘旧梦一瞬间便回来了,他还在北平,也没在奉天知道那许多秘密。 可镜花水月终究做不得实,他将手臂抽回来,忽觉有几分看不懂她了。 既然不爱,又何必做出这副殷勤的样子。 于是,他眸中泛寒,带了笑,打量着她,说:“怎么了?怕我死在外面,没人给你衣食无忧的生活?” 按理说这样的生活,哥哥也能给。只是在浦宅,做嫂子的眼中钉肉中刺,终究难捱,也是心疼哥哥。 沈林轩都懂。 但蒲希冉不懂,那个说‘你不必为我踮脚,我会低头’的男人没了,还是她的幻觉,她自己想象出来的,从来没有过。 此刻,沈林轩站在她面前,却仿佛与她隔了一道银河。真诚与热忱没了,一直带着她最不喜的玩世不恭、漠不关心的笑。 “怎么了?是不是怪我没及时陪在你身边,照顾你。其实我也后悔了,我就该同你一道去奉天的。我原担心,我对戏班的事不甚了解,还要你陪着我分心。”并非臆想,而是他台上头一遭出错,就是因为她坐在台下。 角儿对艺术都是精益求精,她帮不上什么忙,便不能影响他。 “是我太过谨慎,小看了自己。我不懂规整戏班,但能照顾你的饮食起居。下回,不管你去哪里跑码头,我都不会让你一人了。我再不听你的了,就算你不准,我也要去。” 蒲希冉试着去跟他共情,有几分理解他愤怒的缘由。 都说男婚女嫁,就是为着往后生病了,有人照顾自己。 她这个太太却失职,让他成了亲,还跟以前孑然一身时一样。 她不委屈,也不给自己找理由,何必跟病人计较那许多。 面对素不相识的病人,都会包容三分,何况是她最亲近的人。犯不上对家人苛刻,把耐心和温柔都给陌生人。 开口哄道:“对不起夫君,让你一个人在外漂泊。是我做得不好,以前考虑事情不全面。不气了好不好?” 若他是去外面游山玩水了,倒也行。 但是出去讨生活,委屈也是情有可原。 “你吃过饭了吗?会不会痛?我去同医生问问。”蒲希冉见在他这里问不出什么,转身准备去主治医师办公室,就被他拦了下来。 “吃了,等你会饿死。不必问,我已办了出院手续。”沈林轩薄唇紧抿,说。 蒲希冉没再坚持,医生日理万机,还有许多流民需得医治。 只想着等回去哄好了,再直接跟病人询问,照顾他吃药,将身体养好了。 与他一块离开出了医馆大门,听他冷嘲热讽,蒲希冉没解释,倒是有几分不明白。 “既从北平回来多时,怎不回家?” 哦,原来她知道自己早回来了。 沈林轩轻描淡写地押下两个字:“没家。” 又马上改了口:“不想。出去玩了,外面好啊。花花世界迷人眼。” 蒲希冉觉得他变了,还是自己从未了解过他。

她从前认识的那个沈郎,可不是风流成性、流连花丛、在外面贪玩的性子。 许多男人皆是从前浪子,娶了媳妇儿后收心,他倒是正好相反。 她没有管他,因知晓管不了。 她左右不了任何人,不能让嫂子改观,不能让云亭娶自己。 也摆布不了夫君,便只得接受:“好。” 总不能他的生活除了赚钱,就是练功,没有休憩和消遣的时候。 又关切了两句:“奉天好容易止住了硝烟,你才从战乱中回来,总要先休息两日。先保重身体,再出去同朋友交际。” 她隔了许多天,待到自己出院时才露面。 没有埋怨,没有大吵大闹,没有焦急追问……甚至在听他口吻放荡不羁时,也没表现出一丝难受、不情愿。 轻而易举地便接受了,果然是毫不在意他呢。 “你是不是希望我不要回去?” 就像临行前,她甚至不在乎他去勾栏瓦舍,只为解决生理需求。 好像在她眼里,女人,跟很多洋人生产的小玩具一样。 “怎么会。我很想你,惦念你,自是希望你在家中休养两日。”蒲希冉说。 倒不会将他困在深宅,总要给他些自由。她不想让自己活成小肚鸡肠、捕风捉影、争风吃醋的怨妇。 活成自己从前最讨厌的样子,那样的女人很丑。 这也是当初决定嫁给他的缘由吧,可惜,这个秘密也被沈林轩洞悉了。 两个人才下了台阶,走向外面停着小汽车,就见董纯夕办理完出院手续,迟迟赶到。 沈老板就是她的整个世界,眼睛里装不进去别人,旁若无人道: “怎么站在这吹冷风,走,回去我给你煮玉米粥喝。” 说完,见沈林轩一言不发,没有一丝回应。 被他冷落惯了,倒也不觉难捱,只是后知后觉,发现他身边站着个女人。 这女人生得迤逦,不染尘埃。又不似自己这等在歌舞厅混久了的交际花,美则美矣,总会不自觉流露出媚态。 一看就是被保护得很好的那种女人,还能保有天真澄澈,没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磋磨。 在娘家,被娘捧在掌心。嫁人后,又被宠上天。 董纯夕承认自己嫉妒,嫉妒得发狂。 有些女人就是这样天生好命,什么都没做,就能赢走神明的偏爱。 明明已经猜出来,就是迟迟不愿认。沈林轩可不会在乎她的感受,甚至都没看她一眼,就在蒲希冉不解问询的目光里,介绍道: “噢,这是我徒弟。” 蒲希冉从前不知他有什么徒弟,虽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想来他们闪婚,成亲前未太多了解,不是自幼相识,许多事不知晓,也属应当。 这年月虽倡导自由恋爱,但成亲前没见过、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是多数。总需在结亲后,点滴慢慢了解。 像从前讨好戏班一样,主动巴结地向她伸出了手:“你好。” 董纯夕不是什么体面人,直接无视她那保养得当、柔若无骨的柔荑,压根没跟她握手,那声‘师娘’也没叫,不想叫。 若师父真恼了,也可解释成师父没介绍,搪塞过去。 好在,沈林轩没恼。 蒲希冉悻悻将手缩回来,脸上有几分挂不住,难堪地在洋裙上蹭了蹭。 好在她并不是那等心高气傲的大小姐,未被以礼相待,必须得惩治回来。 给夫君面子,却也没发难。 只面色如常问道:“是你从前在沪上收的徒弟么?可还有别的?” 听这姑娘说话时,不同于胡同、大院里的小妞爽利,软软糯糯,倒是有几分江南女子的娇媚。 “没了,徒弟哪能找那么多,一个就够了。”沈林轩慵懒道。 仿佛全然没放在心上:“不是。是我从奉天回来的路上收的。” 蒲希冉想了一下,哥哥没徒弟,傅云亭没徒弟,兴许南人与北人不同。 她不是河东狮,也没那份自信、能管得住夫君的饮食起居、生活事业。 一人一个习惯,若他权衡利弊后,想这么做,她有什么权力干涉? 若是搁在从前,总要对他徒弟热络一些,毕竟师徒父子,尤其在梨园行,最注重传承。 可面前的姑娘对自己不友善,蒲希冉心里不舒服,还是作罢。 董纯夕拿着几张病历单

,不等人邀请,十分没有分寸感地、直接坐上了沈家的小汽车。 蒲希冉愣在原地,等着沈林轩驱逐。这个男人也没有一丝反应,好似准备顺水推舟、直接带小徒弟回家教戏、同吃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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