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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那个男人 (第1/2页)

门口站着几条彪形大汉的身影,看情形,是他们要进来,但有一个胖乎乎的男人正在极力阻止,双方胶着在了门口。

屋内几人都是一脸茫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只有阿梅面色铁青,显然,她已经明白了外头正在发生着什么,再没有人比她熟悉那个胖胖的男人的身影。

是的,那个男人就是阿梅的前夫,热热的父亲。

“这个天杀的!”阿梅的声音因为愤怒变得极为克制反倒是有种比咆孝更为可怕的气场,就像是一头要保护幼崽的母狮准备出门对付一群鬣老二。

其他人都被阿梅的样子惊呆了,本能地跟着阿梅,在她的身后朝外走去。

一人有难八方支援。

开门,果然,是哪个男人!

阿梅根本不正眼瞧他,而是对着几个彪形大汉说:“你们不会是来讨债的吧?他的债是他还,跟我没有关系,你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再在我门口闹,我就报警。”

阿梅的声音很克制,很冷静,是一个见过风浪的女人该有的样子。

不惹事,事来了不怕事。

几人不吱声,显然是训练有素的团伙,只见一个领头的人走近几步,对阿梅说:“我们不是来找你要钱的,是找他女儿要钱的,父债女还,天经地义。”

“放你妈的狗屁!”阿梅竟然爆了粗口,这真是难得一见的场面,那么精致的阿梅,跟花打了半辈子交道的女人,竟然在此时像一只放大了十倍的玫瑰花枝,跟狼牙棒似的。

是的,没有花,只有刺。

那人不以为耻,反倒是笑了,冷冷地,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也只是打工的,公事公办,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位就是你们的千金热热小姐吧?”

热热这个时候的目光一直在盯着那个男人,那个她知道是她多年未曾谋面的,失职的父亲。

那个男人起初也在盯着热热,这么近的距离,对双方来说都是跨越时间长河的重逢。

这该死的血缘。

道不清说不明。

不见面,热热从来没有想起过他,仿佛他已经从人世间蒸发,她习惯了他的缺位。

不见面,他亦可以自我麻痹,儿女自有儿女福,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

而重逢,这一刻,这一眼,将所有的妥协和自我安慰击得粉碎。

本能,让他们彼此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眼,足以让时空停滞。

“你们别想打她的主意,这是谁的天下?你们别想乱来!”阿梅的声音颤抖了,热热是她的软肋。

“我们不乱来,我们不会暴力催收的,我们过来只是想告诉你们,赶紧还钱,否则,我们就把你们千金和沪煌大公子谈恋爱的消息捅出去,到时候,你们的金主靠山乘龙快婿就飞走了,跟这个损失相比,是还钱呢还是还钱呢,你们看着办吧。”

这招忒狠了,像一把匕首,还是带着血槽的那种顶级军刺,已经明晃晃地摆放在了各位的面前,看似让人去选择,其实没得选。

世界上的所有谈判都不是均等的,但凡是势均力敌,任何一方都会幻想吞下对方。

平等只是一个假象。

谈判,只有在死局的时候发生,也就是一方胜券在握,另一方僵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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