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这十年间。
十年。
这十年。
我受够了。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有一个被称为“二营长”的代称。而组织内,把我称为“青龍”。
我一醒来,就是失忆的,什么也不知道。
黑刃的首领是高德曼,一个四五十岁上下的矮个子老头。
当然,自从上次那件事情以后,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了。
那是三年以前……
海外的一个原始部落,这儿因为发现了一种极其稀有的贵重金属,全世界一时间大为震惊。
很快,有一群无恶不作,罪行累累的强盗动心了,要得到一样东西,抢很直接,如果你敢,则也很容易。
不知哪里的军舰、坦克、飞机、军旗五花八门,一个个士兵就成群结队的来了。
暴徒们开始联合起来,打算彻底霸占这个可以维持全世界各国资源需求的宝岛。
要我说?
鸟不拉屎的破岛一夜变成宝岛,真是讽刺。
部落的酋长宁死不屈,不肯将一座座矿山交给这些恶徒,因为这儿自古以来就是他们的家园。
于是,他们的顽固,换来的只是三天如同噩梦般的血洗和屠杀。
军舰开始炮击他们的居住地,四处只剩硝烟和废墟。
而已经登岛的军士也接到命令,对所有一切,一律格杀勿论。
不仅仅是人,连动物都包括在内。什么?杀动物干什么?
因为它们能吃啊,既然开一枪就能得到这东西,为什么要放归深山?
强盗们决心将这儿夷为平地。
三天,只是三天。
没有任何人敢公布这个数字,但我知道。
三天,这个岛上面死了8638个人。
直到我离开,这个数字变成了86388。
再然后,岛上只剩下腥风血雨。
居民们无一存活,我孤身踏上小岛,独自与数十万敌人在暴雨中展开你死我亡的对决。
他们被从岛头追杀到岛尾,又被从岛尾追杀到岛头,哪儿还顾得上带走岛上任何东西?几十万落草为寇的敌人鬼哭狼嚎,逃命都来不及!
他们死去了?很可惜?
不!
举起武器,对着人类同胞们展开屠杀,他们根本不是人类。
而那些被我一击毁灭的军舰?不过是罪恶者手中的屠刀。
如果你没有亲身感受过受害者被残杀,被夺走生命的痛苦,不要以为自己有资格替他们原谅罪犯。
漆黑的天空下,大雨蔓延。
独自一个人,到了这儿以后,看着满地死尸,个个都是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