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复制黏贴的约翰大叔们,和李煜一起带着幸存的孩子们,连夜开车赶去了郊区。与其说是赶往郊区,不如说,他们是逃亡到郊区,李煜抓紧时间在离开城市的最后时刻,去取回了自己的摩托车,他已经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非常贫困,他必须保管好现有的资产,摩托车是十分重要的出行代步工具,而且摩托车上还有他和小七七出门必备的一些物品。丢弃肯定是不可能丢弃的,必须要竭尽所能带在身边。
值得庆幸的是,约翰大叔在郊区有一个牧场,地方足够宽阔,不仅可以容纳幸存的孩子们,而且可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李煜和约翰大叔们给孩子们的伤口做了清理,上了药膏防止发炎。这样一番检查下来,李煜也发现了,除了小七七以外,所有的孩子都是有缺陷的孩子,他们要么聋要么哑,不过却没有四肢有问题的孩子,那么问题来了,李煜的眉头紧锁,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们聋哑的呢?
那个诡异而恐怖的吸血牧师,为何会对聋哑儿童情有独钟呢?难道说这些无声世界中的孩子,也有着某种特殊之处吗?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小七七作为一个健康正常的孩子,也同样没能逃脱他的魔爪,只不过幸运的是,牧师还没有来得及,吸食小七七的鲜血便被李煜送去见上帝了。
李煜心里推测也许是这样一种可能性:这位吸血牧师并非不想捕获正常的孩子,而是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困难。或许正常孩子相对更为警觉和灵活,难以轻易落入他的陷阱;又或者正常的孩子能够更容易地发出警报或寻求帮助,所以牧师很难捕获他们。所以,狡猾的牧师只好把目标,锁定在那些无法表达自己、更容易捕获的聋哑孩子身上,利用他们的弱点来满足自己那可怕的欲望。
但是,还有一种可能性,李煜没有想到,那就是很有可能,这个城市里的孩子们都是有生理缺陷的,而这也直接导致了,牧师捕获的都是有缺陷的孩子。
然而,有个疑问始终萦绕在他心间挥之不去——牧师为何会有吸血这种癖好呢?如果只有一位牧师有着这样诡异的癖好,还可以解释为是那个牧师自己独特的个人癖好;但是现在李煜发现了第二位喜好吸食儿童鲜血的牧师!这是否意味着,在这个世界里,牧师们是依赖于吸食孩子们的血液,才能够得以存活下去呢?
这样的念头实在是让人毛骨悚然,如果事实如此,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是多么黑暗和扭曲啊!孩子们本来应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天真无邪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发展的希望和明天,但是这里的孩子们,如今,却沦为牧师赖以生存的养料,这简直就是对人性和道德底线最无情的践踏。想到这些,李煜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一股刺骨的寒意从心底涌起......
他们安顿在牧场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了,孩子们很享受在牧场的生活,这里的天是蓝的,草是绿色的,食物是不需要乞求的,更不会有人吸食他们的鲜血。孩子们从一个个瑟缩萎靡小猫一样无助的状态,渐渐的变得会笑了,会奔跑,会主动帮忙干活。
李煜的心情也从紧绷的状态慢慢松弛下来,他发现平时只有约翰大叔和一个半大的孩子和他们一起待在牧场里,复制黏贴的那几个约翰大叔把他们送到牧场以后就消失了。经过了这几天和约翰大叔的相处,李煜对于约翰大叔基本上建立起了信任。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餐桌上,李煜心满意足地吃完了一顿田园早餐。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约翰大叔,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他已经准备好了,要与这位大胡子约翰深入地谈一谈。嗯,是那种正正经经的沟通交流,而不是类似于捆绑游戏的沟通交流,不要误会。
李煜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用认真而诚挚的语气开口道:“约翰大叔,我一直想找个时间跟您聊聊,今天是个好天气,不如,我们聊一聊吧!”当然李煜与约翰大叔是用英语交谈的,因为这是个安格鲁撒克逊统治的世界,所以说出来的话,好像总有一种翻译腔。
约翰大叔神情了然地点了点头,表示愿意倾听。
这是一次坦诚的谈话,约翰大叔揭开了李煜心中一直以来的谜团:“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变异人的城市,每个人都是变异人,只是有些人变异出了一些特别的功能,而有些人则是变异出了各种缺陷。‘他们’对于每个城市都做过挑选,而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则是一个被‘他们’挑选过,然后选择遗弃的边缘之城。”
约翰大叔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平静的笑容:“所谓边缘之城,顾名思义,就是被抛弃、被遗忘的角落。这里居住的人们,都是被社会所舍弃的存在,任由他们在这里自生自灭,然后,城市将自然而然地落寞、荒废、最后将不复存在。而且,这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并不需要很长久的时间,这个城市将人迹罕至。”
“那些牧师?他们才是这个城市掌管者!”约翰大叔扬起的嘴角还是沉了下来,“就像你看到的样子,这些牧师是以孩子们的鲜血为食,就像那是他们的生命源泉。孩子是未来和希望,只要孩子们全部死去,这座城市便难以维持下去。”他稍稍停顿了片刻,接着说:“而且,不可思议的是,那些牧师的身体发生了某种异变,他们变得极度依赖于人血来维系生命,他们对普通食物几乎是毫无兴趣。据说,喝血会上瘾!至于街头巷尾那些四处游荡的流浪汉们,以及街道上流浪的妇女们,他们之所以至今仍然能够苟延残喘,仅仅是因为,牧师们目前还可以从孩子的身上,获取足够的血液供其享用。然而,一旦孩子们尽数夭折,下一个提供鲜血的供养者必然是这些成年人……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约翰大叔缓缓地低下了头,他的声音低沉得几乎听不见:“我和那些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叔们,其实我们都是实验品,或者说我们是克隆人。我们在这个城市里存在的作用,就是协助那位牧师去追捕‘猎物’。尽管小七七和那个哑巴小哥哥并非是由我配合牧师抓获的,但是我仍然深感抱歉!我知道他们对你有多么重要。”
李煜心中仍然充满了疑惑,如果真如约翰大叔所言,那么后来他的一系列行为就变得非常怪异且不符合逻辑。为什么约翰大叔会选择帮助自己找寻小七七和哑巴小哥哥呢?更令人费解的是,约翰大叔为什么没有趁自己昏迷的机会,直接结束掉自己的生命呢?这里面究竟隐藏着怎样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难道说……约翰大叔是因为被自己独特的男性魅力所吸引,所以动了恻隐之心,他想要与自己共度余生,一同逃离这个城市,从此过上相濡以沫、相亲相爱、没羞没臊的生活吗?想到此处,李煜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了一丝红晕。然而,此时,他正好看见约翰大叔朝气蓬勃的大胡子,他的心里咯噔一下,这样荒诞不经的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他的理智回归了。
“凡有所相,皆是虚妄。”我想到的一切,都是由于我内心产生的虚妄。只要我下定决心,守身如玉,我必然不会走入那么尴尬的境地。
李煜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嗯,他好像长胡子了,想想自己和约翰大叔不可描述的画面,实在是让他心中一阵阵的泛起恶心!内心深处,他坚定地告诉自己:“我是直的,笔直得就像马里亚纳海沟一样!”这个念头像是一道护身符,守护住他最后的尊严和底线。
约翰大叔却并不知道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但是他却扔出了一个重磅炸弹,直接击中了目标--李煜!
李煜直接石化了。李煜的脑子就像进了胶水,他到底是谁?他在哪里?他能做些什么?
如果这是他曾经生活过的二十一世纪,他此时正在做什么呢?他可能正在愉快的一边傻笑,一边看着大家刷屏:“大漠孤烟直,常核落日圆。”
可是如果他自己就是那颗核弹呢?如果他自己可以实现世界核平呢?如果他是预言中的那个真神,那么正在草坪上奔跑和嬉戏的孩子们呢?难道,他们将是自己的第一批追求者,他的第一队童子军?
玄奘佛祖送他和小不点儿来到这里,果然是有原因的。
不过,“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组建童子军,推翻安格鲁撒克逊的统治,实现世界核平,看起来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