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一个穿着青花瓷旗袍的气质美女坐在一座不高的山上,石上摆着一张古色古香的古筝,雪白皓腕轻抬,纤细十指轻动,顿时就有一连串悠悠的琴声弹出。
山下一处并不深的溪流,清澈见底,鹅卵石铺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盘坐在溪边,眼前摆着一个木茶几,酌一杯清茶,倾听琴声,手指还时不时跟着音律在木桌上敲打着,一副陶醉的模样。
高山流水遇知音,古典音乐也是需要知音的,不喜欢古典音乐的,会觉得索然无味,而且越听越昏昏欲睡,而喜欢古典音乐的,则是越听越有味道,一曲音律中带着无穷的奥妙,流连忘返,神游太虚。
沈鸿儒看起来身材高大,粗狂无比,实则粗中有细,着实担当的起“鸿儒”二字。
他喜欢暮鼓晨钟,他喜欢二胡古筝,一曲即人生,认为这几种乐器各有奥妙,能够把悲欢离合演绎到极致。在他的眼里,国外那些歌剧院里演奏的音乐真的是称得上“糟粕”二字,根本上不得台面,不像暮鼓晨钟,一曲即可远胜千军万马。
他本身也是一名二胡好手,但他从不在外人面前展露,而是喜欢看别人演奏,然后点评他的不足。
于是他就在他的鸿儒馆养了一些乐师好手,拿着钱什么也不干,就给他演奏,演奏的时间也不用多,半个小时足矣。因为再美好的事物,一旦时间久了,也会厌烦,半个小时,不多不少刚刚好。
他和旗袍美女遥遥相望,她坐山头,弹奏古筝,恍若山中女仙,整座大山因为她的存在变得仙气荡漾,仿佛人间仙境。
他坐山脚流水旁,微微仰望,就能将乐师的一颦一笑尽收眼底。
赏美女、听妙音、品好茶,实乃人生三大乐事。
乐师叫韩月,是沈鸿儒最喜欢、也是最看好的女孩子,不仅长相是古色古香的古典美女,还弹得一手好琴,这就很难得了,就读于音乐学院,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她想进入娱乐圈,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娱乐天后,但是她还没毕业就被沈鸿儒养走了,拿着不少于那些明星的钱,却成了一名乐师。
“叮——”
最后一个音符悠悠扬扬落下,一曲结束,沈鸿儒鼓掌。
韩月站了起来,抱起古筝对着沈鸿儒施了一礼,而后款款走下山,来到沈鸿儒身边,乖巧的为他沏满茶。
“大少,还想听什么曲子?我最近新学了一首曲子,不如就演奏给大少听听?”韩月笑着看着沈鸿儒说道,眼里满是期待。
她深知沈鸿儒的身份,和大多数一样,她也想麻雀翻身变凤凰,甚至,她幻想着有一天被沈鸿儒侵犯,要了她的身子,这样她就可以成为沈鸿儒的众多女人之一,即便无法扶正,也可一辈子衣食无忧。
“下次吧,曲子一天弹一首就够了,多了会腻。”沈鸿儒摇摇头说道。
“好吧……”韩月沮丧着说道,仿佛脚下的金光大道一下子没有了,但还是不甘心的问道:“除了弹琴,我还能为大少做什么吗?我什么都会的。”
“你来这里的唯一事情就是弹琴,其他并不用你干。”沈鸿儒伸手,轻拍着女孩子保养得很好的手腕:“但是陪我聊聊天喝喝茶还是可以的。”
“真的可以吗?大少想听什么?”韩月激动的说道,原本暗淡的金光大道又富有光彩起来了。
沈鸿儒想了想,说道:“你还在读,而我却没上过大学,所有人都说没有上过大学的人生是不完整,所以我想知道大学的生活是怎么样。你和我说说吧。”
说着,沈鸿儒为韩月沏了一杯茶,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韩月大惊失色,沈鸿儒为她沏茶,她有种受宠若惊,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别紧张,我很可怕吗?你就把我当成你的一个朋友就好了。”沈鸿儒咧开嘴笑了起来。
“好……好的。我就读于音乐学院,音乐学院里的学生一个个都很有才呢,比如我的闺蜜——”
“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