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各位来宾都已知晓,接下来的两部作品将是本次盛典的压轴大戏。”
“而凑巧的是这两部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人。”
“接下来先有请我们的特邀嘉宾周同学为我们演唱一首《告别地球》。稍稍的放松之后在进入到我们最紧张刺激的最后竞拍。”
话音刚落,一个屌屌的、拽拽的少年走上了舞台。
网络那头听到此也是议论纷纷了起来。
议论的倒不是歌曲本身,而是关于第一名与第二名的话题。
“这第一名是《诛仙》我知道,这第二名会是什么?有知道的么?现在总榜上第一第二名也不是一个人啊。这什么情况?暗箱操作了?”
“这总榜单和其余榜单可不一样,是一周一结的。或许是数据还来不及更新吧。”
“我看了《诛仙》的作者叫:走诗贩。我打进他的主页,也只显示只有这一本啊。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个作者用多个笔名写小说这不是常规操作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区别就在于你是换一个笔名扑街一本,人家是换一个笔名就火一本呗!”
“该说不说如果真是一个人包揽了前2,那这个叫:走诗贩的也确实是牛啊。我只看过他的《诛仙》。这第二名如果也是他的作品,我倒是很好奇呢,现在刚刚看完诛仙正好荒了,看来又有好可以继续追了。”
叶寻对此倒是不以为然,不久之前自己确实将两部小说都改了不同的名字。
网友们不知道是同一个人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底下在座的各位影视公司的代表们听了也是兴奋了起来。
对于这本《诛仙》的鼎鼎大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第一名是它早已经是所有的共识了。
如果说这第二名也是同一个作者的作品,那么这质量想来肯定也不会差了。
《诛仙》势必会被四大影视公司疯狂竞拍。
肯定不是其他中小影视公司能够与之竞争的。
那么对于这本第二名的作品,四大影视公司之外的其余公司倒是可以好好的竞拍一番了。
而此时最得意的无异于是乐华了。
乐华娱乐的体量属于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乐华的杜花自然是没有能力能够拿下《诛仙》,所以她早就暗地里勾搭上了字节影业的张总。
希望能以此分得《诛仙》的一杯羹。
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嘉星也有意于此。
而结果显而易见,自己赢了。
乐华赢了嘉星。
便代表着杜花赢了杨蜜。
其实张总对于杨蜜提出的那三个过分的条件。
正是杜花在张总的床上给他出的谋划的策。
不错,是在床上!
杜花是张总的情妇。
还记得第一次上了张总的床之后。
杜花生命里出现了两个对于她最重要的东西。
她的手里有了一个乐华娱乐。
她的肚子里有了一个那时候还未成形的张旭。
这一切的种子,或许都是从她最开始羡慕杨蜜而开始的。
从最开始的羡慕,
到嫉妒,
到现在明面上的笑脸相迎,
暗地里确是恨死了杨蜜。
两人大学时是最好的闺蜜。
而无论长相、学习、人缘、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