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一个冲在最前面,竟然可以用盾牌挥舞着挡子弹的人,连着盾牌和脑袋被穿了个洞,扑下了。
“别分心,瞄准。”娜拉莎还不忘了提醒露西娅一声。
敌人这时终于做出反应了,从一千二百多米开始,冲到八百多米,倒下了七十一个人。
还剩下的一百二十多个拿着盾牌或弓弩的人傻眼了。
他们是身体最强壮的、速度最快的特殊行动组的人,一秒钟可以冲锋二十米。
结果冲了不到四百米,倒下了三分之一多的人。
他们弓弩的最大射程是四百米到五百米左右,还有三百多米,怎么冲?
杜波依斯公国的战斗队伍居然这般厉害?
他们不甘心。
不过格尔斯公国一方的人不曾停止攻击。
长枪手的子弹还有不少,他们依旧在冷静地射击,准确地说,他们从趴下瞄准,负责狙击的那一刻,就没想过活着站起来。
公孙慕容突然向后一伸手,一艘飞船上掉落到地上的格尔斯公国国旗便飞到了他的手上,他用剑挑着一端的下面,控制着内力,使旗帜飘扬。
他就站在那,一动不动。
喊道:“所有人员,坚守位置。”
娜拉莎马上用内力跟着喊:“帅旗不倒,死战不退。”
露西娅小脸紧绷着,咬起呀,她觉得这时候实在是太激动了。
娜拉莎盯着目标连续开几枪,解释道:“管家爷爷给讲历史的时候说过,好久好久以前,慕容哥哥所在的种族,有个叫盛唐的时代,他们打仗就是帅旗不倒,死战不退,不过后来也完了,领袖的意志最重要。”
“我和慕容哥哥以后的护卫也会这样,因为慕容哥哥不会妥协的。”娜拉莎又补充一句。
“以后你们会有城外的领地,更多的下人,那个人打不到他哦。”露西娅说着话的时候发现了问题。
有一个冲锋的人总是在关键的瞬间做出反应,从而躲避攻击。
“嗯!强大的感知。”娜拉莎把眼睛闭上了,忽然像是无意识般地按下发射按钮,那个人瞬间倒下。
撇下嘴,娜拉莎:“哼!和我比感知?”
一枪未发的露西娅嘟起嘴儿,暗自发誓,要继续努力。
当两连射和三连射的枪声响起时,伏击之人冲到五百米之内的只剩下一个,他还拿着盾牌。
而露西娅终于突破了零的收获,盾牌,挡不住粒子枪的。
“收队,准备支援杜波依斯公国。”挥舞着大旗,下达了命令。
说实话他不愿意帮着别的公国战斗。
只是他很明了,发动埋伏攻击的人绝对是帝国的敌人。
如果只有他和娜拉莎,他会去管别人的死活?那得多伟大!
现在他算是有家的人,有管家,有护卫,还有一群孩子,都跟在他和娜拉莎的身边,服侍他俩,为他俩做事。
作为家主,他必须承担起责任。
显然,帮自己所在的公国去为帝国争取利益,会使得自己的家族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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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战斗过程后,格尔斯公国的人已经认同了公孙慕容的领袖地位。
他自己有多强没人清楚,他在指挥时的冷静与判断已经被人承认。
故此,队伍变阵,向着杜波依斯公国所在的位置去支援。
小孩子与术法人员跟在后面不远处,一同过去。
都说宝宝的适应性是最强的,眼下看出来了。
三十七个大小不一的参赛人员,正迈着整齐的步伐,挺胸抬头前进,像凯旋的队伍。
它属于国家军队带给民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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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波依斯公国在遇到敌人表现出来的纪律最初还不错。